【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3.10.25
【实施日期】 2013.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义务与基础教育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合肥市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合财教〔2013〕452号)文件规定,市教育局、财政局委托“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于11月5日对学前教育建设类奖补项目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截止11月5日前已完工,且未享受市级财政奖补的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11月5 日前未完工的项目,将带入2014年上半年进行审计,不在此次项目审计范围。
二、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11月1日前将项目审计申报表报市教育局学前办。为了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费用,各地申报审计项目的完工情况务必要真实、准确。
联系人:陆芳芳 电 话 :63505225
邮 箱:lufang501@163.com
附件:项目审计申报表(略)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