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13]191号
【发布日期】 2013.10.14 【实施日期】 2013.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委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
(合农〔2013〕191号)
各县(市)农委,委属总站: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委执法水平,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农办法〔2013〕38号)文件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行政处罚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实施,2012年11月1日以后立案,2013年10月31日前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标准
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进行评查。
三、评查方式
本次评查活动采取自查、全市互查、市农委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互查主要是听取汇报、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案卷、核对有关文件材料等,集中评查主要是对各单位处罚案卷进行随机抽检评阅,并从中推荐2-3份优秀卷宗上报省农委。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和互查阶段(2013年10月20日前)
各单位之间开展互查(互查单位名单见附件1),互查组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带队,互查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商定。
(二)总结评查阶段(2012年10月下旬)
市农委组织召开全市农委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专题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中选择2-3份优秀案卷上报省农委。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案卷信息登记和自查互查工作,将近一年来所有已结案案件填报《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于10月17日前报市农委法规处。
联系人:李琪 电话:63538456 邮箱:hfnwzcfgc@163.com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1:
互查单位安排表
检 查 单 位
受 检 单 位
肥东县农委
巢湖市农委
肥西县农委
庐江县农委
长丰县农委
肥东县农委
庐江县农委
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
巢湖市农委
肥西县农委
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
长丰县农委
附件2: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序号
案卷名称
处罚机关
承办机构
办案人员
案件种类
处罚类型
处罚金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