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文字号】 合律党[2013]6号
【发布日期】 2013.10.14 【实施日期】 2013.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召开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合律党〔2013〕6号)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经市司法局党委批准,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定于2013年10月27日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报到时间
会期半天。10月27日上午8:00--8:45报到,8:45前进场,9:00正式开会。
二、会议地点
合肥翰林奥体宾馆多功能厅,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南路与习友路交汇口(奥体中心内),电话总机:0551-63698888。
三、参会人员
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特邀代表。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审议表决《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二届委员会。
五、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代表大会顺利召开,请各代表在会议期间不要安排或参加其他与出席党代会时间冲突的活动。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报市律协党委批准;
(二)会议代表参会时需着正装,并遵守会场纪律;
(三)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参加会议人员中餐由大会统一安排自助餐。
联系人:黄琦,杨悦;电话(传真):0551-65626358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