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合交安监[2013]315号
【发布日期】 2013.10.11 【实施日期】 2013.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交通安全管理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水上安全经费的通知
(合交安监〔2013〕315号 )
合肥市地方海事局、合肥市巢湖海事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各县(市)渡口标准化建设和渡船更新维护及乡管员的实际状况,按照年初的预算安排,拨付2013年各县(市)水上安全经费如下:
合肥市地方海事局7.56万元(含乡管员经费2.56万元),巢湖海事局4万元,庐江县交通运输局7万元(含船舶更新费用),肥西县交通运输局4万元,肥东县交通运输局2万元,巢湖市交通运输局6万元(含乡管员经费2万元)。共计30.56万元。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严格专款专用,做好水上安全工作。特此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