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发文字号】 合林业园林办[2013]237号
【发布日期】 2013.10.10 【实施日期】 2013.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植树造林与绿化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园林绿化秋冬季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林业园林办﹝2013﹞237号)
各区林业园林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9月29日上午,张庆军市长专门听取了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汇报,就绿化管养、补植补造、造林工作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更好地落实张市长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抓好秋季补植。各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关于加强秋季绿化养护工作的通知》(合林业园林办﹝2013﹞202号)要求,抓住当前绿化补植的有利时节,周密部署,全力快速推进,清理枯树死枝,切实解决城市绿化缺株断档、稀疏空洞,地被斑秃、黄土裸露等问题。
二、注重园林绿化修剪。张市长指出:城区园林绿化还是要允许适当修剪。过去树没有长起来,绿量小,不能修剪。现在经过几年生长,很多树木已经长起来,尤其是一些乔灌搭配的复层立体绿化,显得杂乱无章,不好看、没有美感。因此,园林绿化要通过修剪,提升绿化景观效果,提高预防病虫害、抵抗风雪灾害能力,消除对道路交通、用电安全的影响等。花灌木的修剪,应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做到绿篱平整、冠球饱满、层次分明;道路交口、机非分隔带岛头两侧10米范围内,种植块、花灌木高度不得高于侧石顶部70厘米。乔木分支点应在2.5米以上,行道树分支点在3.5米以上,达到枝下高、冠幅、高度一致,树冠圆整,树姿优美,骨架均匀,通风透光。要及时配合交警部门修剪遮挡交通标牌、信号灯的树枝,配合电力部门修剪影响供电安全的树枝。11月,市林业和园林局将组织园林绿化修剪专项检查。
三、加强绿化日常管养。各单位要按照《合肥市各类绿地日常养护考核标准》,及时清理绿地内枯死植物、杂草、杂树、杂物、石块等,保持绿地整洁;草坪滚剪及时草坪边线清晰;花坛、花境换花及时,花色鲜艳,植株整齐;做好病虫害监防,尤其食叶害虫的防治;落实浇水喷淋,防止秋冬干旱。
四、严格管理监督考核。各单位要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考核办法》,明确标准,拉升标杆;加强养护单位企业、各区绿化主管部门自查自纠,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能力,严格市、区两级的监督考核,奖优罚劣。认真落实《绿化管理条例》,加强绿化建设变更的行政审批,严厉查处非法侵占和毁绿行为。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