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3]480号
【发布日期】 2013.10.09 【实施日期】 2013.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广告宣传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中国教师报》宣传运用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2013〕480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中国教师报》是教育部主管、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全国教师自己的报纸,是一份适应当前我国教师教育工作的迫切需要,引导教师、帮助教师、为教师服务的报纸,受到了全国教师、校长、教育行政领导和教育专家的广泛关注与喜爱,得到了中宣部、教育部的肯定。教育部办公厅、安徽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好该报的宣传运用工作。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高我市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现就做好《中国教师报》的宣传运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要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以《中国教师报》为平台,充分了解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以《中国教师报》为窗口,宣传展示我市各地、各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宣传我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
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国教师报》宣传运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中国教师报》宣传运用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高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服务教师的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三、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重视《中国教师报》的征订和宣传运用工作,力争使县(市)、区主管部门各科室,中小学各教研组、图书馆、阅览室等部门都能阅读到《中国教师报》。除学校集体和单位订阅外,应积极鼓励和帮助教师个人订阅。
四、合肥幼专等师范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宣传运用《中国教师报》,在师范专业学生中开展读报活动,通过宣传运用帮助师范专业学生了解新政策、新理念、新教材及教学实践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