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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3-31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卫防[2013]251号
【发布日期】 2013.10.08 【实施日期】 2013.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医疗保健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卫防〔2013〕25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全国爱卫办关于下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疾控函〔2013〕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合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合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合肥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8日

  附件
合肥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为切实推进我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根据国家卫计委《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1.2013年底各县(市)区均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3年底各县(市)区下辖乡镇/街道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率不低于50%,至2015年达到100%。

  2.开展基线及评估调查。至2015年底,开展行动工作的县(市)区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的知晓率不低于45%,采用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工具的比例不低于30%,每天摄入蔬菜、水果达标的人数比例不低于60%,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0%,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至8克以下。

  3.行动工作信息上报率100%。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行动启动工作。

  目前包河区、蜀山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已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其他县(市)区要在2013年底完成启动工作,并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中关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要求内容完成年度必选任务。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开展扩展项目。

  (二)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各县(市)区要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要求,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创建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创建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一条街和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并加强对已建设的健康支持环境的维护和动态管理。每年新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不少于3个。

  (三)开展宣传活动。

  1.结合“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等健康宣传日,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学校、餐厅、食堂、居民广场,通过咨询、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及其核心信息。各县(市)区开展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

  2.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报道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慢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宣传健康支持性环境,以促进居民采纳并利用。

  3.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来。

  (四)推广技术指导方案和技术指南。

  1.继续推广限盐勺、控油壶等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工具,鼓励居民改变重油重味的饮食习惯。

  2.积极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利用《中国成人身体活动指南(试行)》、《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年版)》、《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09年基层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07年版)》等成熟的技术指导方案和防治指南,在社区、学校、单位等场所推广减盐行动、快乐10分钟、无烟环境创建等活动。每年度推广成熟的专项技术指导方案和技术指南分别不少于1种。

  3.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活动。通过招募、培训健康生活指导员的方式,让健康生活方式相关技能走进社区、家庭、单位和学校。每年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不少于200人。

  (五)培训指导。

  1.采取逐级培训制度,市级每年对各县(市)区行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参训率100%,各县(市)区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辖区承担行动工作的具体人员进行培训,乡镇/街道培训覆盖率100%。

  2.各级疾控机构作为行动工作技术支持单位对行动工作的实施给予指导。

  三、督导及效果评估

  (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纳入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年度考核。市行动办每年结合日常工作对各县区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导频次不少于1次,并将督导结果予以通报。

  (二)根据国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评估实施方案开展评价。

  1.过程评估:定期收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常工作信息(包括行动领导小组、示范创建和支持性环境建设、无烟环境创建、培训、媒体报道等内容),并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相关资料通过国家全民健康生活行动网站(www.jiankang121.com)进行上报,并按要求上传佐证资料。

  2.效果评估:2015年底前,市级将参照国家统一方案,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各县区也应开展辖区行动工作效果评估,并及时上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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