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建[2013]117号
【发布日期】 2013.10.08 【实施日期】 2013.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合肥市城市道路建设公用事业管线交底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合建〔2013〕1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保证公用事业企业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保障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建设各方主体做好服务工作,明确事故发生中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规范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避免区域性停水、停气、停热,杜绝可能形成的安全隐患。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合肥市燃气管理条例》、《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委将对我市道路建设工程中的公用事业管线交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0月14日-- 2013年10月25日。
二、检查对象
在建的5项市政道排、桥梁(含下穿桥)工程。
三、检查内容:
1、公用企业向工程建设单位交底及服务情况;
2、建设单位组织管网交底及检查落实情况;
3、施工单位组织管网交底情况;
4、管网保护方案、管网保护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5、监理单位管网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报检查组;
2、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3、检查人员严格遵守检查纪律,不得参加被检查单位宴请,中午工作餐由大队统一按规定安排。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