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字号】 合国土资发[2013]208号
【发布日期】 2013.10.08 【实施日期】 2013.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合肥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合国土资发〔2013〕208号)
各国土资源分局:
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管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的通知》(合国土资发〔2011〕76号)要求,决定对市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合肥市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
二、考核内容
依据市局制定的《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地质灾
害值班制度》要求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协议》约定,对监测人员的201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方式
由各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履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称职和不称职。市局将在各分局考核基础上进行抽查。
四、考核时间要求
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考核意见表报送至市局地质环境和勘查管理处。
五、其他
对考核不合格监测人,建议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政府(社区、单位)予以更换,更换人员名单要及时上报市局备案;市局将对考核不合格的监测人不予发放年度补助。
附件:合肥市2013年地灾隐患点监测人员考核意见表(略)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