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3]471号
【发布日期】 2013.09.27 【实施日期】 2013.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主题班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合教秘〔2013〕471号)
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高中职学校主题班会的教育性、实效性,提升中职班主任专业素养和实际管理水平,促进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和共享,总结、交流各校在开展班级工作和进行学生管理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主题班会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主题不限,参加评选的主题班会案例要特色鲜明,内容健康,要紧密结合社会、学校现象和学生的年龄特点,贴近学生实际,贴近生活实际;要关注学生普遍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关注学校、班级存在的有代表性的问题;要突出思想性、教育性、实效性和针对性。在开展具体的案例设计和实施教育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资源,引导学生情感、价值观的取向,感染、净化、塑造学生的心灵。
2、参评要求:“主题班会优秀案例”文字不少于1500字;设计为1课时,有目标、有主题、有案例、有过程方法,有效果总结等,所述内容可以图文并茂,也可以附加ppt和部分音视频等资料。案例须是真实、原创且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严禁盗用他人案例,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评资格。
3、格式要求:标题字体采用二号宋体字,正文字体采用四号楷体,标题下请注明学校、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等。统一使用Word格式。
二、参赛人员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老师或曾担任过中职班主任工作的老师。
三、参赛形式
参评的教学案例以电子稿形式上报。
四、上报要求
参评案例电子文档,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上报,并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参评案例电子稿发送至胡老师邮箱:hbc5016@163.com。
五、奖项设置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参评案例进行评审,评出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若干,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六、参赛名额
每校推荐3篇主题班会优秀案例。
七、联系方式
合肥市教育局:刘老师 电话:63505166
中职德育分会:胡老师 电话:13856066876 QQ:56527979
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入宣传,认真组织落实,在新学期积极开展主题班会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