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3〕570号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文超等4人: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
王文超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章柏杨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宿州市
陈恒 安徽烁光律师事务所
三、淮南市
杨晨 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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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2023〕570号4人注销律师执业证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3-12-29 阅读:次
皖司许〔2023〕570号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文超等4人: 你们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 王文超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章柏杨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宿州市 陈恒 安徽烁光律师事务所 三、淮南市 杨晨 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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