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13.08.23
【实施日期】 2013.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出口退税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关于巢湖经开区、巢湖市、庐江县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业务划归合肥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巢湖经开区、巢湖市、庐江县各外贸企业:
依照《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国税发〔2013〕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巢湖经开区、巢湖市、庐江县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业务(包括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申报受理、审核、调查、退库等)划归合肥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直接办理。工作划转后,我处将在严格审批的前提下,努力加快退税进度,保证企业及时、足额享受退税,促进外向型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外贸企业每月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到合肥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办理出口退税申报。
二、正式申报前一定要通过“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进行预审,在排除录入错误后方可进行正式申报,以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往返次数。
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登录地址为: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外网-网上办税-出口退税或直接登录http://61.190.68.77/网址,企业代码为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登记的企业海关代码;密码为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登记的企业银行账号后8位。
三、各外贸企业可登陆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外网的出口退税论坛,查阅了解最新的出口退税相关政策、工作通知和要求,交流相关问题。出口退税论坛可通过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外网首页/我要办税/出口退税板块进入,也可直接登录http://218.22.6.44:9001/网址。
四、为及时准备办理出口退税,各外贸企业应及时通知退税开户银行,将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退税账号)加载到“人民银行同城清算系统”中,确保退税账户信息准备无误。
五、合肥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申报咨询窗口:合肥市梅山路105号508室;联系电话: 65166087。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