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13]154号
【发布日期】 2013.08.16 【实施日期】 2013.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资金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农〔2013〕154号)
各县区农委(农业主管部门),委各处局、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8月16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我委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合肥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全省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合预发[201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我委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突出问题,保障涉农资金安全运行;加强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监管,努力推动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在申报、审批和使用过程中依法合规运行;加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从2013年6月开始,至2014年5月底结束,为期一年,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6月-7月)
成立合肥市农业委员会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制订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开展专项行动;配合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梳理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广泛听取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2014年1月)
根据要求,此次工作的重点是梳理2010-2012年经过我委下达的所有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我委在先期对全市农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全面摸排所主管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落实及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情况等(重点是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监管环节是否有助于预防职务犯罪),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我委各有关处室(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小结,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4年2月-4月)
此次监督检查采取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内容为:自查自纠情况、日常预防情况、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项目建设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等。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并做好迎接抽查准备。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5月)
我委各有关处室(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和上级单位抽查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制度缺陷,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全面整改到位,为今后常态化预防职务犯罪积累经验、强化措施、明确方向。专项行动结束后,总结报告于2014年4月30日前送我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我委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按时报省农委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是自查自纠,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梳理掌握各单位经手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系统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关键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认真组织摸排工作。对在2010-2012年期间,本处室(单位)主管的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包括正在实施的涉农项目)都要进行认真仔细摸排,如实了解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分析涉农项目的管理状况,包括审批、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
2.深入查找并纠正有关问题。针对摸排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对于个性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逐一整改到位;对于共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完善措施,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要根据监管效果,评估管理机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并提出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的建设性意见;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提高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水平。
3.深入乡村开展工作。各部门要深入项目实施县区、乡、村开展摸排工作,努力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剖析已经有关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制定整改措施;要注意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乡村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防控长效机制。
附件:合肥市农业委员会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何 杰
副组长 陈 寅
成 员 刘和东、王 军、王 芳、吴瑞爱、饶东平、李 祥、王学武、李 俊、经德武、孙东风、张晓蓉、朱流砫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