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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律师行业2013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4-07   阅读:
【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3.08.02
【实施日期】 2013.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律师行业2013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合肥市律师行业2013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13年8月2日

  合肥市律师行业2013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促进我市律师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局2013年政风警风行风评议动员会会议精神及《合肥市司法局2013年政风警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全市律师行业2013年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新跨越、进十强”的总体要求和“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民主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着力解决律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律师行业行风建设,着力提升律师社会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解决律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二是依靠群众,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公开、公平、公正,求真务实、严格程序。

  三、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

  (一)评议对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

  (二)评议内容

  1、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问题:是否存在律师事务所自律性基础管理缺失,人员管理松散,制度约束混乱,对律师的执业行为、办案质量放任不管,放弃监督;是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否重视投诉查处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否存在对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布置工作消极作为的问题。

  2、律师规范执业问题:是否存在执业指导思想不端正,诚信服务意识淡薄,收费不服务或者服务不尽责、漠视当事人利益;是否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调词架讼,漠视社会和谐稳定,或者压价争揽案源、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或私自收案收费的问题。

  3、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问题:是否存在向司法人员请客送礼甚至行贿,办“关系案”、“金钱案”;是否存在参与赌博、酗酒、色情等不健康娱乐活动的问题。

  四、评议方法

  第一,内部自查。各律师事务所及律所人业人员要对照律师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岗位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内部管理和执业方面存在的行风问题。

  第二,开门纳谏。要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律师行业行风建设的意见。市律协将统一制作《律师行业行风评议问卷调查表》,由协会、律师事务所分别向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向委托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行风评议机关、行风监督员开展问卷调查,并适时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律师事务所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设立投诉接待岗,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日常评议。市律协将配合市局纠风办负责组织日常评议工作,成立暗访调查组,对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不定期、不间断地明察暗访。律师事务所发生下列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对损害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1)在行风评议活动中,受理群众提出的意见或投诉,查办不认真、办结不及时的;

  (2)对12345服务热线交办的群众咨询和投诉,该解决的不解决,或解决的不及时;

  (3)对转办或交办的案件和问题查办不到位、不认真,或没有按时报结情况的;在各种检查中发现问题,经反馈,仍不处理、不整改的;

  (4)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

  (5)不按规定制定、上报和公开律师事务所行风建设服务承诺的或服务承诺不兑现的。

  五、评议步骤

  全市律师行业行风评议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中旬)

  1、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文件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行风评议工作,做到人人重视,个个参与。

  2、结合实际制定行风评议工作实施计划,签订《律师行业行风建设责任书》。

  3、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查找问题阶段(8月中旬-9月下旬)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专项座谈、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环节、多层面的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做好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工作。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3、开展明察暗访。市律协将邀请民主评议政风警风行风代表不定期对各律师事务所进行明察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并反馈。

  4、开展督导检查。邀请行风监督员到律师事务所上门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和反馈机制,收集整理行风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后整改落实。

  (三)集中整改阶段(10月)

  1、按照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制的原则,律所主任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作出说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2、结合整改的情况,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集中测评阶段(11月)

  市律协将采取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组织自评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评议。各律师事务所要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的意见,正确对待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分析症结所在,制定对策,搞好整改,拟写自评材料和总结。自评材料和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律协秘书处。

  (五)总结阶段(12月)

  市律协将对各律师事务所的评议结果进行通报。对评议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评议较差、且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行风评议结果将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律师事务所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有力保证。要深刻认识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行风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认识,真抓实干,不断推动我市律师行业服务质量更上新台阶。

  2、加强组织领导。各律师事务所要把行风评议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强化制度建设。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坚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内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完善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4、做好基础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扎实建好基础台账,收集好、保存好活动相关记录。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弘扬主旋律,为律师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将行风评议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总结材料及时上报市律协秘书处(联系电话:65529021,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以便了解工作动态和活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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