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3]356号
【发布日期】 2013.07.30 【实施日期】 2013.07.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义务与基础教育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逐校梳理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2013〕356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民办学校:
日前,省教育厅对全省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截止6月底,合肥市已确权发证学校占需确权发证学校比例为53.90%,比上月增长4.54%,已确权发证学校占地面积占需确权发证学校占地面积比例为61.53%,比上月增长2.94%。省教育厅对全省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排名前30名进行了通报。其中,肥东县已确权发证学校占需确权发证学校比例为86.01%,已确权发证学校占地面积占需确权发证学校占地面积比例为91.88%,排名分别列全省第16、第13位。长丰县已确权发证学校占需确权发证学校比例为46.08%,比上月增长24.18%,已确权发证学校占地面积占需确权发证学校占地面积比例为59.88%,比上月增长15.35%,排名分别列全省第5、第6位。
为了加快我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工作,7月10日,我局就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工作月度情况通报和各县(市)、区反映中小学用地确权发证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与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会商。为了尽快改变我市部分县(市)、区在全省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工作滞后的现状,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工作,近期,我局将与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到各区就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办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对接,逐校梳理,分类解决。
为了确保此次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对接工作取得成效,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尽快做好所辖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调查梳理工作。市管民办学校要主动配合所在区域教育主管部门做好用地确权发证梳理工作。请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所辖未办理用地确权证学校认真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摸底调查表》,并于8月9日(下星期五)前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城区未办理用地确权证的市管民办学校要及时将《合肥市中小学校用地确权发证摸底调查表》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逾期视为放弃。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和巢湖市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对接,拿出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区域内中小学校(包括市管民办学校)用地确权发证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联系人:童瑶,联系电话:63505168
邮箱:hftongyao@126.com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