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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4-09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合交办[2013]217号
【发布日期】 2013.07.18 【实施日期】 2013.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交办〔2013〕217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政办秘〔2013〕45号)要求,现就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做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目标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二、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二)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的规定要求,以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从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入手,落实具体贯彻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局行审处、所属各执法单位)

  (三)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规范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单位、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规范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办事行为。(责任单位:局行审处、所属各执法单位)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四)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五)明确本单位、本部门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加强网络问政,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或公布采纳情况,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行政职权目录,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和全过程公开。(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六)坚持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相结合,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完善内控机制,以干部管理、预算使用、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等为重点,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责任单位:局监察室、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七)健全行政裁量权行使公开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深化全系统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探索建立执法结果、投诉受理和办理反馈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局政法处、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执法单位)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八)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将招投标单位以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大安全生产事故应对、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公开力度,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责任单位:局建管处、局综运处、局客管处、局安监处,局监察室,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单位)

  (九)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争从2014年起,实现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和分配结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责任单位:局计财处)

  五、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十)进一步规范全行业办事公开,制订行业办事公开基本规范。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要规范编制并发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提供高效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海事局)

  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十一)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并定期发布。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十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维护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一律公开。(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八、继续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建设

  (十三)做好全行业行政审批清理后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的衔接工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加大对窗口办理项目运行过程的监管,确保审批全过程在大厅内完成。对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加强核查,杜绝变通,防止反弹。做好下放管理层级项目的承接和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局行审处,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执法单位)

  九、不断完善审批服务的制度机制和运行方式

  (十四)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对窗口首席代表重新登记审核,规范窗口首席代表职权,督查首席代表履职能力,建成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平台。改革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方式。开展审批项目流程再造,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通过事后监管、间接管理可以解决的前置条件、申报材料和层层审查。深入推行并联审批,进一步优化并联办理工作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强化超时默认、缺席默认和不作为默认的执行力度,提高并联办理的效率。(责任单位:局行审处,所属各执法单位)

  十、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十五)在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网上办事。(责任单位:局行审处,所属各执法单位)

  十一、提升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服务能力

  (十六)优化和完善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工作,落实首接负责制、接听实名制等,建立健全三级服务平台网络体系,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加大接听、办理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接听和办理水平。加大办件审核、回访和公开的力度,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所属各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方正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局行审处负责深化政务服务日常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关与印发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合交办〔2011〕23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十八)加强廉政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防止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成为权力寻租场所。加强上级中心对下级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分层落实、层层监督、逐级强化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局监察室,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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