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合司通[2013]46号
【发布日期】 2013.07.15 【实施日期】 2013.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廉政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司通〔2013〕46号)
市义城监狱、市劳教所,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合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合肥市司法局
2013年7月15日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关于转发安徽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廉防发〔2013〕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挥其预防腐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在回顾总结去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补缺补差,进一步修订完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实现廉政风险评估修正常态化。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认真抓好拓展延伸,确保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清权确权、查找廉政风险。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廉政风险“查、防、控、评”工作体系要求,按照内权、外权相分离原则,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 进一步厘清权力边界,依法清理精简和调整规范权力事项,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细化、量化责任,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化解措施得力、防控管理到位,并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
(二)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办事指南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载体、时限等要求,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宣传。针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个体差异性和岗位差异性特点,开展不同内容的岗位廉政教育,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积极采取廉政格言警句、风险警示牌等各种载体,将廉政风险点、风险防控措施提炼成有助于识别风险的警示语言和图形标识,陈列在单位公共场所,增强干部职工谨记风险、自觉抵制风险,提高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
(四)实施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综合运用风险提示、信访函询、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风险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五)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科技含量。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业务流程进一步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
(六)完善廉政风险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廉政风险分级管理责任。坚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根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以动态管理与防控成效作为考核重点,完善廉政风险考核评估办法,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
(七)加强动态管理。以年度为周期或依托项目管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人员变动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权限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勤廉风险防控工作,是深化源头治腐、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行勤廉风险防控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勤廉风险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分步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抓好拥有执法权、管理权、许可权、审批权的关键岗位,抓住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逐步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防控工作无缝覆盖。
(三)注重制度建设,严格考核追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用科学严明的制度保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同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扎实,不认真履行防控、监督责任,未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