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3.07.15
【实施日期】 2013.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全市第二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全市第二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维护情况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30063条,较上季度净增11429条,增长率38%。其中主动公开25216条,占83.88%;依申请公开1567条,5.21%;不予公开3280条,占10.91%。县(市)、区发布18571条,占61.77%;开发区发布2318条,占7.71%;市直部门发布9174条,占30.52%。从信息发布情况来看,庐江县、巢湖市、庐阳区信息发布量较上季度有显著提高,信息量环比增长50%以上。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外侨办、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林业和园林局信息发布数量均在200条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情况
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4件,按时办结110件,正在办理2件,逾期办结2件。市信访局、市环保局未按时答复。从答复情况来看,申请件均以依申请公开告知书附所申请信息形式,通过电子邮箱、信件、当面方式等答复,申请件办理时间平均在12个工作日内。从依申请公开件内容来看,社会保障、土地征收、涉农补贴、教育收费等政府信息问题是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网上申请已成为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
(三)政府信息统计数据季报制度执行有力。
各地、各部门能够按照《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合公开办〔2008〕2号)的要求及时报送季度政府信息统计数据,所报送的信息也基本反映了单位工作实际,为省、市政务公开办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工作提供了依据,并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数据报送情况来看,本季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542人,发放宣传材料23123份,政府信息查阅点共接待现场咨询人数23423人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发布不够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监测情况来看,少数单位未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传信息,甚至存在月度信息发布为零的现象。市人防办、市民委、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县(市)、区之间、开发区之间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差异。少数县区、开发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职履责做好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督查工作,导致此项工作开展不力。长丰县、瑶海区、高新区信息发布数均低于同级行政部门信息平均发布量。三是政府信息统计数据上报不够及时、规范。个别单位未能按照要求,在7月5日前将第二季度政府信息统计数据按时上报,或是上报的信息数据不完整,存在漏报等现象。市建委、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房产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未能及时上报。
三、下步要求
一是抓紧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政办秘〔2013〕)45号)和《合肥市201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合公开办〔2013〕)3号)文件精神,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文件要求,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二是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是行政公文,必须在行政公文产生的20个工作日内,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录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录入的信息格式必须统一规范、核心元数据标引必须完整、行政执法项目等目录必须使用固化模板格式录入。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日趋增多,各地、各部门都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规范进行答复,避免行政复议、诉讼。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受理渠道。
合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