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合人社秘[2013]283号
【发布日期】 2013.07.15 【实施日期】 2013.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综合规定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合人社秘〔2013〕28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3]22号)、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和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2005]63号)、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19元。
希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