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经信电力[2013]278号
【发布日期】 2013.07.12 【实施日期】 2013.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市政公用与路桥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电网2013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合经信电力〔2013〕278号)
各县(市)经委(经信委),合肥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0]2643号),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电网2013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皖经信电力函[2013]395号)的要求,确保完成0.3%节约电力电量考核目标,现印发合肥电网2013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请合肥供电公司和各县(市)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思路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要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实现电力电量节约指标,不断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为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电力平稳高效运行做出贡献。
二、电力电量节约指标
合肥供电公司2012年度节约电力电量指标
序号
单位
年节约电力
(万千瓦)
年节约电量
(万千瓦时)
合肥供电公司合计
1.16
4926
其中:主电网
0.71
2762
1
巢湖市
0.10
525
2
庐江县
0.08
307
3
肥东县
0.08
396
4
肥西县
0.12
613
5
长丰县
0.07
323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细化落实年度和月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管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技术支持,为保证顺利完成工作目标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设备投入。
(二)做好市、县能效管理平台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对节能改造项目的在线跟踪监测分析和节能效果的在线统计评价。
(三)加速推进供电区域内节能服务体系列建设,深入用电企业调研,积极推动、帮助用电企业挖掘自身节能潜力,评估节能项目经济效益,因地制宜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四)抓好节能服务的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报送节约电力电量指标完成情况和分析报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亮点,形成典型后全面推广。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