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22年)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11   阅读:

发文机关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2年03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农发〔2022〕16号

施行日期2022年03月21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各市、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

现将《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省委省政府《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称“两强一增”行动计划)、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机制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发展有潜力、具备整县建设条件的地区,通过全域规划、要素聚合、机制创新、拉升标杆,加快补齐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将县域内适宜治理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现基础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管理等要素集聚,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探索试点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强化县级政府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的主导作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建设,发挥群众和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规划先行,对接相关规划,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经过2—3年,基本实现县域内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模式。引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用工程和装备技术,实现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数字信息技术的集成与示范。

——坚持整合资源、多元投入。统筹使用各类涉农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政府债券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各种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坚持建改并举、绿色生态。在完成新建任务基础上,合理安排对已建未达标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水土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 目标任务

2022年开始,在全省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到“十四五”末,全省累计完成10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建设任务。其中:到2023年底,2个县(市、区)完成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建设任务,到2024年底,累计5个县(市、区)完成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建设任务,到2025年底,10个县(市、区)全部完成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建设任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完成省级下达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开展整县推进建设工作。在全省打造一批功能配套化、生产规模化、作业宜机化、管理数字化、生态优质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示范工程。


四、 重点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项目要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规定的建设内容,围绕“两强一增”行动计划,重点突出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夯实基础设施。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实现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建设农户急需的通田到地末级灌溉渠道、生产道路等设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补齐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高粮食生产和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二)实施改造提升。从2023年起,在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优先选择已建高标准农田中建成年份较早、投入较低等建设内容全面不达标的建设区域,对于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各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等问题。

(三)加强耕地保护。以治理土壤酸化和次生盐渍化为重点,加快推广应用功能性有机肥、水肥一体化配套设备,有效减少化肥施用量。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生物措施,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综合技术提升基础地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耕地质量提升0.1等级。

(四)推进宜机化改造。结合“一户一块田”和“标准地”改革,加快推进零散地块整合,实施农田弯变直、坡改梯、小并大改造,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深化田间机耕路提升行动,实现农田宜机化提档升级,田间道路工程充分考虑宜机作业,设置必要的下田设施、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地区应达到100%,丘陵、山区不低于90%。

(五)打造智慧农业。积极完善智慧农业设施,大力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等现代新兴技术,在农业生产过程监控、耕地土壤水分检测、病虫害智能监测、气象信息预报等领域集成应用,提升农田数字化管理水平。积极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配套实用易行的用水计量设施,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计量要求。

(六)建设绿色农田。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村庄环境规划相衔接,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体系,积极推广农田排灌与田间道路系统生态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措施。鼓励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清洁生产技术,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综合种养以及生态种植等模式。

(七)注重探索创新。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现代农业、耕地占补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四个结合”探索实践,创新“高标准农田+”模式。围绕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八)强化管护利用。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管护一体化新路径,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强化高标准农田用途管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县(市、区)要将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县政府要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责任,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按照“规划先行、加强衔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以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工程为平台,加强部门配合,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整合各类支农涉农项目和资金,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方案编制。试点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概算、资金构成、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将建设任务、建设布局、建设内容落地上图。实施方案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批复,于9月底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规范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农田建设政策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要求,严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验收、评估等关口。将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工作作为农田建设调度通报的重点事项,采取线上调度与现场指导相结合、联系服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统筹调度推进。

(四)强化要素保障。省农业农村厅在确保规划任务落实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县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需求。试点县要积极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渠道,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主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财政资金支持整县推进工程建设,优先将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用于保障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工作。试点县(市、区)所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工作。

(五)注重工作实效。各地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工作要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力戒形式主义,严禁形象工程,既不能不求质量,只建简单的基础设施,也不能贪大求全,盲目提高标准。要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意愿,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要加强典型案例、创新模式、技术集成样板的示范与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县名单


序号

试点县

完成时限

1

利辛县

2023年

2

广德市

2023年

3

五河县

2024年

4

阜南县

2024年

5

南谯区

2024年

6

萧 县

2025年

7

无为市

2025年

8

东至县

2025年

9

怀宁县

2025年

10

舒城县

2025年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