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发文日期2008年12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新出〔2008〕209号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21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各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各新闻出版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出版物审读工作,确保正确导向,提升质量效益,促进我省新闻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物审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物审读工作的意见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出版物审读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作用
1. 审读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提高出版物整体质量,促进优秀出版物不断涌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 审读工作是加强新闻出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掌握出版动态、确保正确导向,维护出版市场正常秩序、促进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出版物日常监管的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审读工作,有利于建立健全反应灵敏、掌握及时、监管有力、调控得当的出版物舆情预警处置机制,有利于客观、准确、及时地把握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现状、动态及发展趋势,有利于加强新闻出版工作的宏观管理,有利于引导新闻出版单位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
二、审读重点与任务
3. 审读的主要对象是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把握反映重大敏感、热点问题的出版物内容导向,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4. 把好内容导向关。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侧重考量出版物内容在政治、思想、道德、法律等方面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后果和影响,特别是对出版物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是否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等方面做出评判,有效地抵御资本主义、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特别是防止西方敌对势力的思想渗透和文化扩张。
5. 把好内容格调关。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注重对出版物思想倾向和整体格调的把握,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对内容低俗、格调不高,不注重社会效益的出版物,及时提醒,采取措施。
6. 把好出版物质量关。要保障出版物的整体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出版物内容质量、编校质量以及出版规范等的审读检查,积极培育优质出版物,推进品牌建设,提高出版物竞争力,塑造皖版出版物良好的形象,提升我省新闻出版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审读工作制度
7. 建立审读员制度。要聘请政治意识强、理论和业务水平高的专家担任审读员,并以培训等方式使审读员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宣传纪律,掌握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熟悉出版物质量标准和新闻出版动态,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责任心强、有较高素质的专兼职审读队伍。
8. 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出版单位要确定审读工作联络员,畅通审读信息渠道。联络员要掌握国家有关出版物审读法律、法规与规章,负责审读工作的信息沟通、工作联络等职责。
9. 建立审读工作及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各市委宣传部和新闻出版局,各新闻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要建立审读工作及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局报告审读工作情况。对在审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政治错误、重大版面事故以及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0. 建立审读经费保障制度。要保障审读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投入。多渠道筹措审读经费,并争取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审读经费主要用于审读活动的开支和审读员的报酬等,要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1. 建立出版物样本制度。新闻出版单位(含内部资料出版单位)要及时按规定向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出版物样本(样报、样刊、样书、样盘和样带),确保审读样本齐全。
四、审读工作要求
12.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出版物审读工作的领导。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联合成立审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重要审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审读工作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
13. 开展分级审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要建立相应机制,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认真开展本市出版物审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主管主办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审读掌握所属新闻出版单位的出版方向,把握重大宣传报道或选题计划的审批,及时处理有问题的出版物。
14. 坚持自我审读。各新闻出版单位要把牢新闻出版工作的第一道关口,自觉遵守宣传纪律,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和“出版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出版物审读制度(报刊阅评制度、图书审读制度、音像制品与电子出版物审听审看制度,网络出版内容审读制度等),自我审读,自我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5. 提高审读水平。坚持审读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积极主动应对新情况、新形势,不断提高审读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前瞻性,不断完善审读办法,不断改进审读方式,提高审读质量和水平。
16. 运用审读成果。要注重运用审读成果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工作,切实提高把握导向的能力,提高新闻出版监管水平。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编发简报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新闻出版单位通报审读结果;必要时,及时以召开交流会、通报会等形式通报审读结果;审读结果要作为对出版物、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评估、分级、评奖和年度核验的重要依据。
17. 依法严肃处理。对审读中发现的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载内容的出版物,要依照有关法规实施处罚;对有内容、编校等质量问题的出版物和新闻出版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行政措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18.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物审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