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共安徽省文化厅党组
发文日期2013年04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文发〔2013〕11号
施行日期2013年04月23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安徽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经研究,现将省文化厅领导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厅党组书记、厅长袁华,主持省文化厅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分管人事处,联系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副厅长李修松,负责文物工作,分管省文物局,联系安徽博物院、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省文物鉴定站(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安徽管理处)、安徽省文物总店;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刘伍,负责财务、文化产业、机关党务工作,分管财务处、文化产业处、机关党委,联系江淮大戏院;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跃,负责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分管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联系安徽省艺术研究院、安徽省书画院、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组长宰学明,负责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管理、政策法规工作,分管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联系厅机关服务中心;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丁光清,负责公共文化、外事工作,分管公共文化处、外事处,联系安徽省图书馆、安徽省文化馆;
厅副巡视员葛光,负责文化市场管理、行政审批、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分管文化市场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
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何长风,主持省文物局全面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文化厅党组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