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秘[2013]105号
【发布日期】 2013.07.03 【实施日期】 2013.07.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文史工作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合政秘〔2013〕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肥历史发展的见证和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合肥优秀文化传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合肥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2项)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皖政〔2006〕40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2013年7月3日
附件:
合肥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22项)
一、民间文学(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浮丘钓台的传说》 巢湖市
2 《义井千年古槐传说》 长丰县
二、传统舞蹈(6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盛桥虾子灯》 庐江县
2 《牛官堡“武”狮》 肥东县
3 《完牌坊蹴球》 肥东县
4 《牛门洪拳》 肥东县
5 《巢湖鼓舞》 巢湖市
6 《张氏大洪拳》 瑶海区
三、传统美术(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计氏雕塑》 庐江县
2 《胡氏剪纸》 长丰县
3 《侯氏剪纸》 蜀山区
4 《马氏麦杆画》 蜀山区
5 《张氏糖画》 包河区
四、传统技艺(8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洪氏银器制作》 巢湖市
2 《周氏微书》 巢湖市
3 《孙氏篆刻》 巢湖市
4 《李氏土陶》 蜀山区
5 《参忠木雕》 包河区
6 《徐氏木雕》 肥西县
7 《黄氏篾编》 庐阳区
8 《庐州灯谜》 瑶海区
五、民 俗(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黄麓古村落-“九龙攒珠”规划形态》 巢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