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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12   阅读:

发文机关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1年04月27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和安徽省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爱卫〔2015〕42号)规定,为扎实做好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增强城市竞争力,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防范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启动安徽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改观,居民健康素养全面提高,2021年底前争取创成安徽省卫生城市并正式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2023年底前力争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并积极争创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市。各县区同步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城区和安徽省卫生县城、安徽省卫生城区创建。

三、基本原则

(一)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和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是创卫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创卫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全面参与创卫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创卫工作,服从调度指挥和统一管理,确保创卫工作有序推进。


(二)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农贸市场卫生、“七小”行业卫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好试点示范工作,高标准打造创卫亮点,以点带面,推动创卫任务落实。


(三) 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成果共享的原则。把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作为创卫工作的根本目标和出发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全面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局面,推动创卫成果共建共享。


四、重点工作

(一) 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办事机构,确保组织领导、专职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 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完善健康教育机制,指导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窗口单位、党政机关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城区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各级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建成无烟单位。


(三) 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全面取缔骑路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比例达70%以上。加强环卫清扫保洁,保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整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规范管理有序,河湖塘坡岸整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杂物,沿街单位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四) 加强环境保护。深入实施“地净、路畅、水活、天蓝、林拥城”工程,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有效治理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推进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


(五) 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强化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加强学校卫生和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加强肺结核等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


(六) 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保洁、消毒措施,做到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硬件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加强水质监测,推进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达到标准要求。


(七) 提升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八) 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建立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各方协同、全民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机制,采取化学消杀、孳生地治理与环境改造相结合的综合性控制措施,实现鼠、蚊、蝇、蟑等“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C级标准以下,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 组织发动阶段(2021年4月中下旬)。成立市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领导组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设立市、县两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县级创卫工作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基础调查;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创卫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 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4月下旬—2021年5月底)。围绕安徽省卫生城市创建指标,特别是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城市市容市貌整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必备基础条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全力攻坚克难,推进我市环境卫生总体面貌显著改观、市容秩序明显好转、市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2021年5月底前,病媒生物防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市民对卫生状况满意度等必备条件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三) 自查自评阶段(2021年6月)。市创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照创卫标准和目标任务,逐项自查自纠,对尚未达到标准的要立行立改。整改达标情况于6月15日前交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复核,6月底前以市政府名义向省爱卫会提交创建安徽省卫生城市申请。


(四) 迎接验收阶段(2021年7月—12月)。基本建立创卫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全力做好省爱卫会组织的暗访调研、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准备工作,力争2021年底前获得安徽省卫生城市命名。


(五) 争创国家卫生城市阶段(2021年12月—2023年12月)。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3年(2021—2023年)周期要求,力争2021年12月以市政府名义向省爱卫会提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请,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力争2023年底前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六) 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健全创卫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高创卫工作成果,积极开展健康城市示范市创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和7个工作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创卫工作。建立健全市领导分块包保、定期调度和督查问责机制。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推动创卫任务如期完成。


(二) 明确任务,强化调度。市创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并及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合力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 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构建“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为创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撑;各级财政要将2021年创卫工作经费予以全额保障,以后年度将创卫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 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展板、宣传车、宣传栏、网站、移动终端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卫工作,做到报纸每天有文章、电视每天有图像、广播每天有声音、网站每天有内容。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焦点、难点、热点问题,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参与,让全民共享创建成果


(五) 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市委市政府将创卫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区年度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各地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效能督查,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对因工作不力、延误创卫进程的地区单位视情给予新闻曝光、组织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背景及过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爱国卫生运动是我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成功实践,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目前全省只有合肥市、亳州市、淮南市、安庆市4个市不是省级卫生城市。2020年12月31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皖发〔2020〕25号)提出“到2025年底,国家卫生城市申报率达90%以上,国家卫生城市覆盖率达到70%以上,省级卫生城市覆盖率达到100%”。省爱卫会要求,2021年全省各市卫生城市创建要实现全覆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卫生城市作为防范安全领域重大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步伐,力争2023年创成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各县区同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城区”的目标。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和安徽省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爱卫〔2015〕42号)规定,为扎实做好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安徽省卫生城市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了谯城区、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和44个市直单位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2021年4月16日,组织召开47家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再次征求意见建议,所有与会人员均无意见。4月17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所提审查意见全部采纳。

二、主要内容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增强城市竞争力,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防范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 总体目标。2021年启动安徽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推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改观,居民健康素养全面提高,2021年底前争取创成安徽省卫生城市并正式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2023年底前力争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并积极争创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市。各县区同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城区和安徽省卫生县城、卫生城区创建。


(三) 基本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的原则,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成果共享的原则。


(四) 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二是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三是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四是加强环境保护;五是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六是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七是提升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八是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五) 实施步骤。一是组织发动阶段(2021年4月中下旬)。成立市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领导组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二是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4月下旬—2021年5月底)。2021年5月底前,病媒生物防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市民对卫生状况满意度等必备条件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三是自查自评阶段(2021年6月)。6月底前以市政府名义向省爱卫会提交创建安徽省卫生城市申请。四是迎接验收阶段(2021年7月—12月)。力争2021年底前获得安徽省卫生城市命名。五是争创国家卫生城市阶段(2021年12月—2023年12月)。力争2023年底前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六是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


(六) 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二是明确任务,强化调度;三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四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五是加强督导,严格问责。


附件:

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政 委:汪一光 市委书记

指 挥:杜延安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指挥:邓真晓 市委副书记

副 指 挥:李 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金春龙 市委常委、谯城区委书记

秦凤玉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查文彪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刘中汉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

胡明文 市委常委、涡阳县委书记

邹建华 市委常委、亳州军分区司令员

张 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曹振萍 市政府副市长

应国君 市政府副市长

郑 超 市政府副市长

孟祥国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钟治峰 市政府副市长

张 泉 市政府副市长

沈振清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胡恩彪 亳州学院党委书记

李玉科 市中院院长

黄世斌 市检察院检察长

汤德余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葛 生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廉保军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程修略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戴 力 市政府秘书长

靳家海 市政协秘书长

张永来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曹松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磊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郑 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刘 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胡海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修 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管卫东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崔 巍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江 涛 市委政研室主任

袁 丽 市委网信办主任

杜金陵 市委编办主任

戴 飚 市直工委书记

万瑞年 市委督查考核办主任

张志国 市文明办主任

孙德付 亳州晚报社社长

冯 浩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 亮 市教育局局长

刘梦汝 市科技局局长

吴海波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丁 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文亭 市民政局局长

孙光华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张传宾 市财政局局长

陈长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金 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吉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善豹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解子德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传华 市水利局局长

张培阳 市商务局局长

张秀忠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胡秋雯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 琳 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程效银 市应急局局长

王玉红 市审计局局长

路文强 市统计局局长

刘允强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海运 市公管局局长

吴旭春 市医保局局长

荀凤飞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黄 恺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张韶光 市人防办主任

陈昭敏 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王 宇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王险峰 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局长

穆 静 亳州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中齐 市住房发展中心副主任

赵 震 市招商局副局长

张 坤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张学峰 市总工会主席

杜 飞 团市委副书记

戴爱霞 市妇联主席

芮绍勇 市科协主席

张 弘 市文联主席

姚 亮 市残联理事长

倪 民 市税务局局长

张 健 市气象局局长

郭 峰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李志山 亳州火车站站长

彭传伟 亳州高铁南站站长

闫文昭 省药监局第二分局局长

陈培安 国家统计局亳州调查队队长

张明立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章树军 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余 涛 市移动公司总经理

芮明新 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梁 伟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金大林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左 军 亳州新华书店总经理

叶善勇 人行亳州市中支行长

陈元冬 亳州银保监分局局长

梁金辉 古井集团董事长

韦 翔 建安集团董事长

雅浩海 文旅集团董事长

宋保众 交控集团董事长

李 涛 城建集团董事长

丁中秋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谭有为 市疾控中心主任

谢传国 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局长

薛 冰 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市招商局局长

孔祥永 蒙城县委书记

吴 斌 利辛县委书记

熊国洪 涡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于 群 蒙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怀 颖 利辛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周 霄 谯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市创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组、宣传报道与健康教育工作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组、食品与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重点场所卫生工作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环境保护工作组等1办7组。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实行牵头部门联动负责制,抽调工作人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一)办公室。

主 任:张永来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郑 虹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秋雯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督查考核办、市直工委、市财政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主要职责:负责创卫有关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以及会议材料、文件、通报、简报等起草和印发;针对相同或接近的工作指标与市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各工作组创卫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查处单位和个人在创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及拖延、阻挠、破坏创卫工作的行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通报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市创卫指挥部日常工作和创卫工作经费的申请与管理;做好市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组。

组 长:胡秋雯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亳州晚报社、亳州广播电视台、谯城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负责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所有创卫迎检单位创建资料的指导培训;督促各地、各单位尽快按要求成立爱卫组织;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等工作;做好市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报道与健康教育工作组。

组 长:修 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卫生健康委、亳州晚报社、亳州广播电视台、谯城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宣传报道创卫活动,按照要求制作和刊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公益广告;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工作推进情况和创卫典型案例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负责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创卫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开展禁烟、控烟宣传及无烟场所创建活动;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市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组。

组 长:黄 恺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亳州火车站、亳州高铁南站、谯城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市场设施,规范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市容市貌整治及对全市河道、湖泊等水体进行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 “七小”整治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市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食品与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组。

组 长:刘允强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药监局第二分局、谯城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保洁、消毒措施,做到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硬件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加强水质监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达到标准要求;协助重点行业单位健全防蚊蝇和防鼠设施;负责“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市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重点场所卫生工作组。

组  长:胡秋雯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谯城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部门和辖区政府职责,强化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落实学校卫生和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加强肺结核等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重点场所卫生”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市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

组  长:胡秋雯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 组 长:谭有为 市疾控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疾控中心、谯城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负责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协调开展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采取化学消杀、孳生地治理与环境改造相结合的综合性控制措施,实现鼠、蚊、蝇、蟑等“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C级标准以内,重点行业单位健全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负责“病媒生物防制”方面工作,并做好病媒生物申报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市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环境保护工作组。

组 长:张吉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谯城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实施地净、路畅、水活、天蓝、林拥城工程;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有效治理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市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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