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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13   阅读:

发文机关中共安徽省委员会

发文日期2008年03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发〔2008〕22号

施行日期2008年03月14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实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

(一)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两次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精髓,寄寓了对安徽改革发展的殷切厚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夺取改革开放、科学发展新胜利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把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力开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农村改革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省紧紧围绕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这条主线,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开拓创新,为全国农村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率先推行“大包干”,拉开了全国农村改革的序幕。率先开展农村税费改革,为国家取消农业税奠定了基础。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非农产业,推动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加快了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初步形成了强农惠农的政策体系,总体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历经30年改革发展,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主要农产品产量和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农民生活水平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跨越,农村经济体制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转轨,农村社会结构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加快转型。

当前,我省总体上已进入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也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农村经济体制尚未健全,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尚未解决,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总之,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新一轮改革必须从农村寻求突破,新一轮发展必须从巩固农业基础开始。

(三)认真落实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着力点,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加快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努力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农村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地位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争取达到800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力争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完善的长江、淮河防洪保安体系及流域灌溉除涝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乡镇治理机制和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二、 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着力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农民拥有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完善权能,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引导家庭经营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引导统一经营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积极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建立健全示范、引导、培训和服务机制,鼓励种养大户、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农技推广及农业科研单位和个人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配套改革任务。推进国有农场、林场体制改革。

(二)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抓紧编制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补偿、奖惩机制,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农民可以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的责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依据土地利用条件,以粮食核心产区为主,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施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的土地整理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抓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严格宅基地管理,建立宅基地腾退激励机制,探索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有效形式。开展农房登记工作。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落实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政策,稳步推行征地补偿准备金制度,确保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禁征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地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林地。

(三)创新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市县政府农业投入考核体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各级政府土地出让纯收益的20%以上用于以小型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农业。国家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其余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对财政特别困难的地方减少或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加快建设速度。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拓宽农业投入渠道,鼓励工商资本等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积极推进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全面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向主要农产品重点产区倾斜,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加大对产粮大县的财政奖励和粮食产业建设项目扶持力度,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新增部分,全部用于粮食产业发展和粮食安全方面。完善补贴发放方式,逐步推进“惠民直达工程”。切实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开展农业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将市、县级公益林纳入同级财政补偿范围。

(四)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切实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普惠型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各类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应当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徽商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在县(市)增设分支机构。抓紧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鼓励发展农村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支持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推进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建设,加快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组建步伐。支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支持设立各类农业担保机构。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支持各市县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现有担保机构积极开展涉农担保业务,政府可对其担保代偿损失和担保费率给予适当补贴。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村商业保险业务。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大财政保费补贴力度,扩大试点产品范围,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从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合作金融组织缴纳的营业税中拿出50%,建立农民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和农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

(五)创新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市县政府要积极合理安排区域内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加快小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用2至3年时间完成划定规划区域内的村庄规划编制。尽快在产业布局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推动全民创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壮大农村二三产业。尽快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尽快在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落实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探索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办法。尽快在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协调推进皖北地区加快发展。深入推进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扶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着力构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制定全省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指导意见。

(六)创新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乡村治理机制,2010年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构建服务型政府,扎实推行科学规范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发展农村基层民主,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加大民主实践力度,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健全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引导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从2009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一事一议奖补,推动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 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一)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优化生产布局,稳定播种面积,调优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更大贡献。制定并实施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以产粮大县为支撑,着力建设淮北沿淮小麦和玉米核心产区、沿江沿淮及江淮之间水稻核心产区。深入推进小麦高产攻关活动、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玉米振兴计划和科技增粮工程,集约资源,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提高示范区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综合开发,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基本农田整理、灾毁复垦、耕地质量建设,扩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到2020年全省高产田比例提高到80%以上。省每年从土地复垦、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中筹集10亿元,重点支持部分产粮大县改进农业生产条件。全面实施淮河流域平原洼地除涝、行蓄洪区调整与改造、一般堤防加固等治淮工程。加快巢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推进巢湖流域综合治理。整治长江安庆、铜陵等重点河道,实施水阳江、青弋江、滁河、淠河、史河、西淝河等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加快实施淮河行蓄洪区及干支流洼地移民迁建工程。到2012年完成现有187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大型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抓紧编制和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费征收办法,拓宽市场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水管体制改革,健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取消向农户收取的排涝费。积极发展农用工业。支持新型农机具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努力提高农业装备水平。

(三)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着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大力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知名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大型、超大型企业投资我省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种养殖场和设施农业生产用地,视同农业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推进养殖模式转型,优化奶牛、肉牛、生猪、禽类产业布局,不断提高畜禽产品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推进水产跨越工程,扶持水产大县,提升水产品加工水平。开展油菜高产创建活动,打造长江流域优质油菜产业带。扩大棉花优势区域种植规模。深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茶产业振兴工程,提高皖茶市场竞争力。发展蚕桑生产,优化茧丝绸产业结构。发展林业产业,繁荣山区经济。大力开发水果、中药材、特种养殖、食用菌等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深入开展“一村一品”活动。

(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抓紧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和自助合作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三年内在全省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参与社会化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粮食现代物流工程、粮食批发交易市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连锁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和服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五)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进程。设立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生物技术、丰产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农机装备制造、疫病防控、卫星遥感应用等领域的研究。实施种子工程,支持良种培育开发。加快发展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加快以良种良法配套为重点的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加强农业产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培育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形成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团队。大力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创业。积极培育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一线科技人员。

(六)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实行全程监控,建立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建立以农产品质量标准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努力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七)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运用病虫草害科学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肥技术。推广生态化养殖模式,推进健康养殖业发展。强化水资源和生态功能区保护。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推动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对珍稀物种和优良种质资源的保护,有效防范外来动植物疫病和有害物种入侵。扶持秸秆和林木利用等生物质产业。普及节能减排技术,积极防治农村工业、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

(八)扩大农业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分工与合作,办好上海、北京、合肥等地安徽农产品交易会。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努力拓展农业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注重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动植物保护技术和生态农业技术的引进与消化吸收。引导外商投资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国际合作,培育农业跨国经营企业,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业到东盟、非洲、南美等地合作开发境外农业资源。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


四、 大力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公共事业,着力构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一)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广泛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农村文体活动。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普遍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建立村规民约、卫生公约,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力度。关注农民工精神需求,帮助农民工丰富文化生活。

(二)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教育投入法定增长,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加快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校舍维修改造标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有关部门及学校、社会要共同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市县要把农民培训摆在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打破地区、部门和行业界限,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建好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办好农业院校,根据农村需要增强服务功能,加强定向培养。鼓励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工作,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

(三)完善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积极推广门诊统筹,完善统筹补偿办法。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扶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完善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提高疾病控制和应急救治能力。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鼓励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推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鼓励实行长效节育措施。

(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11亿元,同时积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力争到2012年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50%。完善农村受灾群众和特困群体救助制度。重视发展农村慈善、社会福利、老龄服务和残疾人事业。提倡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落实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巩固提高“村村通”,增强农村公路连接和通达水平,逐步实现“路路通”。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加快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方便快捷的农村公路客运网络。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建立农村电网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广太阳能、沼气、秸秆利用、小水电、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抓紧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年内全部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按照符合规划、节约用地、保持乡土特色、尊重村民意愿的要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稳步推行、逐步成型的原则,结合村庄整治,统筹建设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村庄自然生态保护,推进村庄、庭院、道路绿化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做到道路干净、河渠畅通、村居整齐、院落清洁、圈厕卫生。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和志愿者共同行动,动员广大群众,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村容整治活动。加快农村危房改造。以数字安徽建设为抓手,整合网络资源,加快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地震、重大旱涝灾害等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完善处置预案,提高灾害处置和农民避灾自救能力。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供电、供排水、通信、消防等设施抗灾保障能力,提高农村公共设施建筑质量。

(六)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努力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涉诉上访案件的处置力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村(居)级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农村广大干部要进村入户做好下访工作,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坚决取缔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农村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搞好农村法律服务,强化涉农执法监督,提升依法治村水平。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逐步完善农村社会组织体系。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关心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五、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着力推进农村科学发展

(一)深入实践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真正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上重要位置,经常研究、经常部署、经常检查,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建立健全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市县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全面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加快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步伐。各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深入开展部门联系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和“千企联千村、共建新农村”等活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农业大市、农业大县挂职、任职。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共同推动农村改革发展。

(二)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农业投入、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作为考核市县领导班子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农村改革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营造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完善农村基层领导班子选举办法,扩大乡镇“公推直选”试点范围,推行村党组织“两推直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直选),健全和完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切实加强农民工中党的工作。建立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结对共建、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继续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健全和完善村干部学历教育。建立健全以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内容的“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乡镇干部与县直部门干部的交流,选拔优秀的乡镇干部到上级机关任职,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内容,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加强“双培双带”先锋工程等载体建设,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积极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和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筑牢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思想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建设、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业投入政策和民生工程落实等情况,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广大干部要坚持人本理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对下负责与对上负责的有机统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积极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强化农业基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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