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共枞阳县委员会,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8年08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枞发〔2018〕13号
施行日期2018年08月20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枞阳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枞阳县委
枞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枞阳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铜陵实施方案》(铜发〔2018〕19号),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枞阳实施方案。
一、 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重大意义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全县上下要从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科学理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内涵,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我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把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导向,切实履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政治责任,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以实际行动守护好一江碧水,不断开创现代化美好枞阳崭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主线,以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为突破口,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生态优先厚植生态文明建设新优势,坚持绿色发展增添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路径,着力构建生态系统健康、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利用高效、产业能级一流的绿色发展体系,奋力争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全力打造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百年大计来抓,统筹水、岸、洲、港、产、城,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筑牢自然生态本底。
2.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一切经济活动都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环保“三线一单”。
3.坚持发挥优势、转型升级。深入挖掘并充分发挥县域生态资源的比较优势,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促进“水清岸绿产业优”有机结合,推动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
4.坚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巩固并发挥“四城联创”成果,培育全社会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激发全民参与热情,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路径,共同打造生态美、发展优、百姓富的美丽家园。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打造“四美四高”枞阳,一要聚焦山水美,着力打造高颜值生态枞阳;二要聚焦产业美,努力建设高质量发展枞阳;三要聚焦人文美,匠心锻就高追求品质枞阳;四要聚焦生活美,全力构建高指数幸福枞阳。
分阶段目标:坚持近期与中长期相结合,实现“四点衔接”。到2018年底,全面消除“散乱污”现象,干流1公里范围内确保关闭企业场地“四清”,“五治”行动问题整改到位。到2019年底,淡水珍珠养殖全部退出,全面落实市县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碳排放交易试点推行。到2020年,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枞阳段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岸线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项目、企业、园区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健康、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利用高效的绿色发展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35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环境和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全面增强,水色清、岸景绿、产业优、乡村振兴发展,长江枞阳段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
坚持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不破坏生态环境,实现“五域联动”。3个江心洲做到“四个退出”。引导3个江心洲生态敏感区域内常住人口有序减少逐步退出、推动堤坝外围投饵类“三网”水产养殖退出、推动雌性杨树率先退出、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退出,实施防洪水利设施加固,建设生态湿地,改种其它优良乡土树种、高效经济林树种、绿化景观树种,建设环洲风光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沿江休闲旅游生态景观廊建设。沿江1公里范围内做到“四个达标”。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菜子湖,下同)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面实现达标,优良比率100%。长江干流3个水功能区水质全部稳定达标,水质达标率100%,湿地保护率100%。大气细颗粒物(PM2.5)指标国家考核要求全面达标。长江堤岸应绿尽绿全面达标,宜林地段绿化率100%,打造江堤绿色生态长廊带,实现水清岸绿天蓝土净。长江岸线四类功能区得到全面整治和有效管护,港口码头布局全面优化。沿江5公里范围内做到“两个到位”。畜禽养殖企业和“三网”水产养殖整改到位,实现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治理到位,坚决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积极引导县经开区实施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开发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构建与城市互融共生的产业生态圈。沿江15公里范围内做到“五个合规”。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面合规,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合规,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指标和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配排放合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5%。城乡新建项目全部合规,安全和环保达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行业先进,产品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县经开区优化整合全面合规,打造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绿色发展的产业集聚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县域范围内做到“五个推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主体功能区布局得到全面落实,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拆除非法码头后的岸线生态修复全面完成,废弃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绿色矿山建成率80%。土壤清洁率稳步提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20%以上面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75%,湿地保有量达57.23万亩,保持“城市之肾”健康活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开发低碳能源,开展清洁生产,构建企业、产业、园区、社会不同层次的循环圈,“散乱污”企业全部依法关闭或搬迁,GDP能耗强度比“十二五”末下降17%以上,完成经开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创新城市建设。建设一批高产出、高效益、低排放的大项目好项目,研发经费占GDP比重力争达到1%,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上工业比重超2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超25%,服务业比重超35%。
二、 集中攻坚,全力开展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十大行动
(一)开展“禁新建”行动
1.严守江心洲范围内新建底线。加强引导,严控户口回迁现象;严格一户一宅原则,坚决制止对堤防防汛带来影响的房屋建设;除了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严禁其他任何建设项目。
2.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2018年7月起,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除必须实施的防洪排涝、河道治理、供水、航道整治、港口码头及集疏运通道、道路及跨江桥隧、公共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国家和省市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建设项目,以及长江岸线规划确定的县城、乡镇建设区内非工业项目外,不得新批建设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
3.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产业项目市场准入制度。
4.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二)开展“减存量”行动
1. 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分类实施关停取缔、企业搬迁、整体提升等措施,强化综合执法,2018年底前全面消除“散乱污”现象,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确保关停后的场地人清、设备清、垃圾清、土地清。强化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察,早发现、早处置。2020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回头看”督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2.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常态化执法,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综合管理。加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整治,现有采矿许可证到期不再延续,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分类处置“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改造一批、加强管理提升一批、清理淘汰退出一批,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部分产能。
3. 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加快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对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运行进行监管,推广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2020年底全面完成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十二五”末下降10%以上,各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严格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多途径利用,2020年底前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三)开展“关污源”行动
1.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管控。大力实施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污水垃圾和洗舱水直排等行为。加快建设船舶和港口污水垃圾接收处理设施,2020年底前建成并纳入县域管网系统,实现水陆无缝衔接。健全完善船舶污水垃圾接收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确定统一的、具有收集处理能力的企业负责船舶污水垃圾接收;推行运输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一体化监管,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推进船舶使用LNG等清洁燃料,加强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油气回收。依法依规建设LNG调峰站及专用码头建设。
2. 加强入河排污口管控。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制定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严格控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及其污染物排放量,对全县入河排污口实施总量控制、增减挂钩。加快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立标志牌,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规模上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和规范化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和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任务。
3. 加强城镇污水垃圾管控。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支管网改造,重点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雨污分流改造。2018年底前横埠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2020年底前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桥港园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城镇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2020年底前县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入运营。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城乡黑臭水体防治长效机制;城镇建成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4.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管控。严格制定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2018年底前,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三网”水产养殖设施全部整改达标,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依规关闭拆除,并不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加快标准化、循环化改造,积极引导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和替代使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推广力度,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格限制施用化肥、全面施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并确保年使用量负增长,每年安排20%耕地季节休耕;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确保化肥、化学农药年使用量负增长;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确保化肥年使用量零增长、化学农药年使用量负增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到2020年,完成全县农村改厕4万户以上,运行农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四)开展“进园区”行动
1. 推进存量企业搬迁。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依法依规必须搬迁的企业,全部改造升级达标后搬入园区,且厂区边界距岸线应大于1公里。
2. 引导新建项目入园。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应当搬迁的全部依法依规搬入园区。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全部进园区。
3. 加快园区改革创新。开展园区主导产业培育行动、园区转型升级行动、园区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提升行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专项行动和园区体制机制改革行动,推动县经开区向质量特色转变、向市场主导转变,把经开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到2020年底,县经开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提高到300万元/亩,亩均税收提高到10万元/亩。
(五)开展“建新绿”行动
1.大力推行生态复绿补绿增绿。全面落实林长制,积极创建绿色矿山,全面完成废弃、关闭矿山山体治理修复。开展退化林修复,实施石质山造林绿化攻坚,推进码头、废弃厂矿及堆积地、现有林地、裸露地等生态复绿补绿。对宜林荒地荒滩、村旁路旁等绿化空白区域,通过推广乡土树种造林;对已绿化的缺株断带、树种单一、防护功能较差的林带,进行补绿扩带、优化调整或更新改造。加快长江防护林建设,大规模开展长江干流岸堤绿化,山地第一条山脊内、平原堤防背水侧100-150米范围内符合退耕还林要求的宜林区域全部植树造林,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滨江绿色生态廊道。完善城市生态网络,划定并建成永久性城市绿带。巩固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河湖水系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望龙湖湿地公园园林绿化等项目建设。
2.强力推进长江水域岸线保护。开展长江(枞阳段)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评估,坚持“治、管、护”并举,制定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和治理。2018年9月底前,“五治”行动问题整改到位。深入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严格落实岸线规划分区管控,开展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控制工贸和港口企业无序占用岸线,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行为。2020年前,统筹生产岸线与防洪、取水、环保、跨江通道、生态景观等其他岸线利用需求,加快岸线资源整合,科学合理开发岸线。生态保护、水工程、农业生产等保护类岸线占比大于50%。
3.强化重点河湖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强湿地规划引导,推动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枞阳湖群建设。通过退田还湖、退耕还湿、植被恢复、污染治理、水系连通、围网拆除、栖息地恢复、湿地有害生物防治和自然湿地岸线维护、生态移民等措施,优化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2018年底前完成枞阳县城备用水源地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全面开展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覆盖。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改善和修复水生生物生境,落实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重点加强将军庙、大山生态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建设。
(六)开展“纳统管”行动
1. 推动园区企业污水处理全覆盖。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必须全部纳入统一污水管网,实行统一管理、不留死角。企业工业废水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前,必须各自进行预处理,且预处理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园区处理厂统一纳管标准。加快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
2. 推动环保设备运行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并联网,依法公开自动监测结果。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健全各级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2020年前,所有污水处理设备、各类排污设备运营情况实现全面监管。
3. 推动环保数据监测全覆盖。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现有的相关监测网站和监测数据要全面纳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网络,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实现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
(七)开展“促升级”行动
1.推动传统产业“四化”转型。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在纺织、机械、汽车零部件、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支持企业围绕重点污染物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开发绿色产品,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加快传统产业服务化转型。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延伸服务链条。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转型。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在全县企业中全面推行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2.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所蕴含的潜在需求和激发的新供给,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三重一创”建设,瞄准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将枞阳县打造成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集群形态丰富、发展活跃的县域之一。以链条延伸为路径,加快建设铝基材料、绿色建材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绿色食品深加工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核心技术研究为路径,谋划推动耐高温特种纤维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以清洁能源开发和应用为路径、集聚为基础,加快新能源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以建设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区为目标,构筑与先进制造业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品化、品质化发展。
3.推动长江干线1公里范围内企业的分类处置。对长江干线1公里内摸排的93个项目实行分类处置。调整桥港园规划,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建设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及其他新型业态,1公里范围外布局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建材等工业项目。4座码头和5个船厂完成改造升级。充分合理利用原东方造船及优质岸线资源发展现代物流、特种船舶制造等临港产业,其他非利用岸线资源企业通过改造、重组、搬迁等进行分类处置。
4.促进基础设施升级。加强沿江综合立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土地、线位、桥位、岸线等资源,实施路网、港口码头等设施更新改造。加快引江济淮工程、德上高速和G347枞阳段建设,配合启动G3公铁大桥、庐铜货运铁路等建设,推动铜枞宜铁路、北沿江高速枞阳段等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布局枞阳通用航空项目。深入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防洪薄弱环节治理,补齐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建设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四个短板。加快县城区防洪安保工程建设、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江干流枞阳段崩岸应急治理、湖泊流域治理。到2020年底前,江河干流达到流域防洪规划确定的标准,城市防洪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设定标准。加快光网城市、无线城市、三网融合建设,完成智慧枞阳、农网改造任务。推进教育、卫生、公交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5.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借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力争在对外开放通道、跨区域合作平台上取得突破。深化与沪苏浙合作,在优势产业上结成战略联盟,在科研院所和高校上共建创新平台。
(八)开展“创品牌”行动
1.建设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大力实施一批旅游特色精品景区、一批旅游精品线路、一批旅游新业态、一批特色旅游商品、一批旅游领军企业“五个一批”旅游强县建设工程,推进景区“最后一公里”提升工程,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底,全县旅游综合收入超过40亿元,年接待游客达440万人次。
2.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三个全覆盖”,即:公共服务全覆盖、物流配套全覆盖、乡村网点全覆盖。加快建成枞阳县农村电子商务“一中心、五体系”,即:坚持政府主导,全面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促进各类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加快建设乡村电商网点体系;鼓励建设多站点合一、协同发展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丰富农产品批发、零售、直销等销售方式,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支持建设农村特色电商产业基地、创业园,发展特色电商小镇和电商示范村,完善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体系;加大品牌培育和人才培训,完善信息、道路等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子商务综合保障体系。
3.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全县80%的乡镇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标准,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面实现“生态空间布局合理、生态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生活不断优化、生态制度不断完善、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的绿色枞阳目标。
4.做特做优枞阳农业品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从全县乡村发展的实际出发,全力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脱贫攻坚战略,全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万千工程”,实现“万千工程”带动所有扶贫任务的村(居)和贫困户创收增收的目标。推进“三品一标”品牌创建战略,推广农作物秸杆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创建具有枞阳地域特色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
5.积极参与全市“一基地一城市一示范区”建设。按照“一江两片七区多网络”的总体布局,积极参与市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减少废物产生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积极参与市“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我县“低碳城市”建设。以绿色化、循环化、信息化为方向,紧抓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政策契机,积极参与市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九)开展“统规划”行动
1.强化“多规合一”。坚持规划引领发展,以城镇总体规划为基础,全面落实《安徽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实施规划》和《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实施规划(2017-2020年)》,启动我县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统筹城乡空间有序发展、产业融合发展、设施均衡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生态联动发展。注重“多规合一”成果运用,加强与省市县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
2.加强空间统一管控。启动《枞阳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局部修改工作,优化城镇用地布局,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与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基础设施廊道四类控制线,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配合完成市《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对搬迁企业腾退出来的土地、迁建企业选址用地等问题按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安排。
(十)开展“强机制”行动
1.健全多元投资机制。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设立县专项引导资金。积极争取省市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统筹相关资金基金,重点支持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建设,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争取上级资金和长江环保产业专项资金支持,主动参与探索建立碳排放、碳汇交易机制。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控治理和生态项目建设。结合简政减税降费,完善差异化引导机制,对环保“领跑者”企业等依法依规给予优先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发行绿色债券,年度绿色信贷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绿色信贷占比逐年提升,绿色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
2.健全政策统筹机制。加强长江经济带建设与相关重大战略、重大政策的有机衔接,打通岸上与水里、地上与地下、城市和农村,贯通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产业转型,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效益。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培育一批特色小镇,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结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结合推进渔民上岸安居,开展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回头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搬上来、住下来、富起来。结合“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争取更多优质创新资源在我县布局。
3.健全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底前全面落实市县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耕地保护补偿政策,2020年底前实现空气、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补偿额度与生态保护绩效相挂钩。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建设,2019年开展枞阳海螺碳排放交易权试点。
4.健全协同合作机制。加强水环境、水资源、岸线、航运、绿色产业等方面的横向配合,强化跨县界水体上下游地区的纵向协作,实现统一检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查问责。配合省市完成水环境联合执法监督机制、规划环评会商机制等重大机制建立。
三、 强化保障,有效保证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把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统一指导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有效整合全县各级各部门力量,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实行重大事项统一规划、重大资源统一调配、重大项目统一布局。县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要充实人员力量,组成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水清、岸绿、天蓝、土净、产业优5个专项小组,分别设在县水利局、县农委、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经科委,实施集中攻坚。
(二)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长江经济带发展与省市县相关规划、政策的衔接工作,抓好协调调度。要将各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一并细化到部门、乡镇,分年度明确推进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实现定岗、定责、定事、定人、定时,制定具体方案,抓好落实。加大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究。
(三)强化督查评估。将枞阳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县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加强督促检查和政策评估,定期编发通报,确保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强化重点工作任务调度,形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小组不同层次不同频率的调度机制。
(四)强化政策创新。发挥财政现有专项资金和战新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以市场化的手段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探索建立合作园区开发新体制。发挥省市统一共享的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在矢量图、遥感影像图等基础上,实现信息化、动态化、可视化。
(五)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政策宣讲、典型引路、社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枞阳谱写最美篇章。
附件: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枞阳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要求 |
(一)开展“禁新建”行动 | ||||
1 | 加强引导,严控户口回迁现象;严格一户一宅原则,坚决制止对堤防防汛带来影响的房屋建设;除了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严禁其他任何建设项目。 | 铁铜乡 | 县公安局 | 立即执行 |
2 | 2018年7月起,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除必须实施的防洪排涝、河道治理、供水、航道整治、港口码头及集疏运通道、道路及跨江桥隧、公共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国家和省市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建设项目,以及长江岸线规划确定的县城、乡镇建设区内非工业项目外,不得新批建设项目。 | 县发改委 | 县国土局 | 立即执行 |
3 | 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 | 有关乡、镇 | 县发改委 | 立即执行 |
4 | 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 | 有关乡、镇 县经开区 | 县环保局 | 2018年底前 |
5 | 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产业项目市场准入制度。 | 县发改委 | 县经科委 | 立即执行 |
6 | 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 | 县发改委 | 县经科委 | 立即执行 |
7 | 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 县港航处 | 县国土局 | 持续推进 |
8 | 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 县发改委 | 县国土局 | 立即执行 |
(二)开展“减存量”行动 | ||||
9 |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体提升等措施,强化综合执法,2018年底前全面消除“散乱污”现象,确保关停后的场地人清、设备清、垃圾清、土地清。 | 县环保局 | 县经科委 | 2018年底前 |
10 | 强化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察,早发现、早处置。 | 县环保局 | 县经科委 | 持续推进 |
11 | 2020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回头看”督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 县环保局 | 县经科委 | 2020年起 |
12 | 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常态化执法,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综合管理。加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整治,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 县经科委 | 县市场监管局 | 持续推进 |
13 | 分类处置“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改造一批、加强管理提升一批、清理淘汰退出一批,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部分产能。 | 县经科委 | 各乡、镇 县经开区 | 持续推进 |
14 | 加快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 | 县环保局 | 各乡、镇 | 2020年底前 |
15 | 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对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运行进行监管。 | 县经科委 | 县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16 | 推广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2020年底全面完成重点企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十二五”末下降10%以上,各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 县环保局 | | 2020年底前 |
17 | 严格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 县经科委 | 县财政局 | 2019年底前 |
18 | 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多途径利用,2020年底前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 县农委 | 县发改委 | 2020年底前 |
(三)开展“关污源”行动 | ||||
19 | 大力实施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污水垃圾和洗舱水直排等行为。 | 县港航处 | 县环保局 | 持续推进 |
20 | 加快建设船舶和港口污水垃圾接收处理设施,2020年底前建成并纳入县域管网系统,实现水陆无缝衔接。 | 县港航处 | 县环保局 | 持续推进 |
21 | 健全完善船舶污水垃圾接收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确定统一的、具有收集处理能力的企业负责船舶污水垃圾接收。 | 县港航处 | 县交运局 | 持续推进 |
22 | 推行运输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一体化监管,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 | 县港航处 | 县交运局 | 持续推进 |
23 | 推进船舶使用LNG等清洁燃料,加强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油气回收。依法依规建设LNG调峰站及专用码头建设。 | 县港航处 | 县经科委 | 持续推进 |
24 |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 县水利局 | 县环保局 | 2020年底前 |
25 | 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制定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 | 县水利局 县环保局 | 县住建局 | 2020年底前 |
26 | 严格控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及其污染物排放量,对全县入河排污口实施总量控制、增减挂钩。 | 县水利局 | 县环保局 | 2020年底前 |
27 | 加快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立标志牌,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规模上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规范化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和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任务。 | 县水利局 | 县住建局 | 2018年底前、2020年底前 |
28 | 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支管网改造,重点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雨污分流改造。 | 县住建局 | 县水利局 | 2020年底前 |
29 | 2018年底前横埠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2020年底前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桥港园污水处理厂建设。 | 县住建局 | 县环保局 | 2020年底前 |
30 | 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城镇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2020年底前县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入运营。 | 县住建局 县城管执法局 | 县环保局 | 2020年底前 |
31 | 2020年底前,全县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县建成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 县住建局 | 县财政局 | 2020年底前 |
32 | 严格制定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三网”水产养殖设施整改达标,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依规关闭拆除,并不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加快标准化、循环化改造,积极引导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 | 县农委 | 县环保局 | 2018年底前 |
33 | 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和替代使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推广力度,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格限制施用化肥、全面施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并确保年使用量负增长,每年安排20%耕地季节休耕;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确保化肥、化学农药年使用量负增长;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确保化肥年使用量零增长、化学农药年使用量负增长。2019年底前,淡水珍珠养殖全部退出。 | 县农委 | 县财政局 | 立即执行 |
34 |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到2020年,完成全县农村改厕4万户以上,运行农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 县住建局 | 县美丽乡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0年底前 |
(四)开展“进园区”行动 | ||||
35 |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依法依规必须搬迁的企业,全部改造升级达标后搬入园区,且厂区边界距岸线应大于1公里。 | 县经科委 | 县发改委 | 2020年底前 |
36 | 引导新建项目入园。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应当搬迁的全部依法依规搬入经开区。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全部进园区。 | 县经开区 县发改委 | 县环保局 | 2020年底前 |
37 | 加快园区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园区改革创新年”活动,创新县经开区发展模式,强化园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色,构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结合城区“退二进三”,完善园区空间布局和数量规模,形成错位发展、协同联动、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到2020年底,县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提高到300万元/亩,亩均税收提高到10万元/亩。 | 县经开区 | 县发改委 | 2020年底前 |
(五)开展“建新绿”行动 | ||||
38 | 全面落实林长制,积极创建绿色矿山,全面完成废弃、关闭矿山山体治理修复。开展退化林修复,实施石质山造林绿化攻坚,推进码头、废弃厂矿及堆积地、现有林地、裸露地等生态复绿补绿。对宜林荒地荒滩、村旁路旁等绿化空白区域,通过推广乡土树种造林;对已绿化的缺株断带、树种单一、防护功能较差的林带,进行补绿扩带、优化调整或更新改造。 | 县林业局 县农委 | 县环保局 | 2020年底前 |
39 | 加快长江防护林建设,大规模开展长江干流岸堤绿化,山地第一条山脊内、平原堤防背水侧100-150米范围内符合退耕还林要求的宜林区域全部植树造林,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滨江绿色生态廊道。 | 县农委 | 县发改委 | 2020年底前 |
40 | 完善城市生态网络,划定并建成永久性城市绿带。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河湖水系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望龙湖湿地公园园林绿化等项目建设。 | 县住建局 县林业局 | 县水利局 | 2020年底前 |
41 | 开展长江(枞阳段)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评估,坚持“治、管、护”并举,制定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 | 县环保局 | 县国土局 | 2018年底前 |
42 |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和治理。 | 县水利局 | | 持续推进 |
43 | 2018年9月底前,“五治”行动问题整改到位。 | 县国土局 | 县经科委 | 2018年9月底前 |
44 | 深入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严格落实岸线规划分区管控,开展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控制工贸和港口企业无序占用岸线,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行为。 | 县国土局 县河道局 县安监局 | 县发改委 | 2018年底前 |
45 | 2020年前,统筹生产岸线与防洪、取水、环保、跨江通道、生态景观等其他岸线利用需求,加快岸线资源整合,科学开发利用岸线。生态保护、水工程、农业生产等保护类岸线占比大于50%。 | 县水利局 县河道局 | 县交运局 | 2020年底前 |
46 | 加强湿地规划引导,推动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枞阳湖群建设。 | 县林业局 | 县水利局 | 2020年底前 |
47 | 通过退田还湖、退耕还湿、植被恢复、污染治理、水系连通、围网拆除、栖息地恢复、湿地有害生物防治和自然湿地岸线维护、生态移民等措施,优化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 | 县农委 | 县环保局 | 2020年底前 |
48 | 2018年底前完成枞阳县城备用水源地建设。全面开展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覆盖。 | 县住建局 | 县农委 各乡、镇 | 2018年底前 |
49 | 全面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改善和修复水生生物生境,落实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重点加强将军庙、大山生态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建设。 | 县农委 | 县发改委 | 持续推进 |
(六)开展“纳统管”行动 | ||||
50 | 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必须全部纳入统一污水管网,实行统一管理、不留死角。企业工业废水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前,必须各自进行预处理,且预处理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园区处理厂统一纳管标准。 | 县环保局 | 县发改委 | 2018年底前 |
51 | 加快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 | 县住建局 | 县环保局 | 2018年底前 |
52 | 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并联网,依法公开自动监测结果。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 | 县环保局 | 县经科委 | 2018年底前 |
53 | 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 县环保局 | 县公安局 | 2020年底前 |
54 | 健全各级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2020年前,所有污水处理设备、各类排污设备运营情况实现全面监管。 | 县环保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0年底前 |
55 | 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 县环保局 | 2019年底前 | |
56 | 。2020年底前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现有的相关监测网站和监测数据要全面纳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网络,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实现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 | 县环保局 | 县经科委 | 2020年底前 |
(七)开展“促升级”行动 | ||||
57 | 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在纺织、机械、汽车零部件、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 | 县经科委 | 县农委 | 2020年底前 |
58 |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支持企业围绕重点污染物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开发绿色产品,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 | 县经科委 | 县农委 | 持续推进 |
59 | 加快传统产业服务化转型。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延伸服务链条。 | 县经科委 | 各乡、镇 | 2020年底前 |
60 | 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转型。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在全县企业中全面推行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 县经科委 | 县发改委 | 2020年底前 |
61 | 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所蕴含的潜在需求和激发的新供给,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三重一创”建设,瞄准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将枞阳县打造成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集群形态丰富、发展活跃的县域之一。 | 县发改委 县经开区 | 县经科委 | 持续推进 |
62 | 以链条延伸为路径,加快建设铝基材料、绿色建材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绿色食品深加工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核心技术研究为路径,谋划推动耐高温特种纤维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以清洁能源开发和应用为路径,加快新能源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以建设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区为目标,构筑与先进制造业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品化、品质化发展。 | 县发改委 | 县招商局 | 持续推进 |
63 | 对长江干线1公里内摸排的93个项目实行分类处置。调整桥港园规划,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建设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及其他新型业态,1公里范围外布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大工业项目。 | 县经开区 | 县财政局 | 2020年底前 |
64 | 4座码头和5个船厂完成改造升级。 | 县经科委 | 县港航处 | 2020年底前 |
65 | 充分合理利用东方造船及优质岸线资源发展现代物流、特种船舶制造等临港产业,其他非利用岸线资源企业通过改造、重组、搬迁等进行分类处置。 | 县经开区 县环保局 县经科委 | 县财政局 | 2020年底前 |
66 | 加强沿江综合立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土地、线位、桥位、岸线等资源,实施路网、港口码头等设施更新改造。 | 县发改委 | 县住建局 | 持续推进 |
67 | 加快引江济淮工程、德上高速和G347枞阳段建设,配合启动G3公铁大桥建设,推动铜枞宜铁路、北沿江高速枞阳段等项目前期工作,规划枞阳通用航空项目。深入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 | 县发改委 | 县水利局 | 持续推进 |
68 | 加快防洪薄弱环节治理,补齐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建设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四个短板。加快县城区防洪安保工程建设、县城区水环境治理、长江干流枞阳段崩岸应急治理。到2020年底前,江河干流达到流域防洪规划确定的标准,城市防洪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设定标准。 | 县水利局 | 县发改委 | 2020年底前 |
69 | 加快光网城市、无线城市、三网融合建设,完成智慧枞阳、农网改造任务。推进教育、卫生、公交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 县经科委等 | 县供电公司等 | 持续推进 |
70 | 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借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力争在对外开放通道、跨区域合作平台上取得突破。深化与沪苏浙合作,在优势产业上结成战略联盟,在科研院所和高校上共建创新平台。 | 县招商局 | 各乡、镇 | 持续推进 |
(八)开展“创品牌”行动 | ||||
71 | 大力实施旅游强县“五个一批”建设工程,推进景区“最后一公里”提升工程,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底,全县旅游综合收入超过40亿元,年接待游客达440万人次。 | 县旅游局 | 县招商局 | 到2020年底 |
72 | 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三个全覆盖”。加快建成枞阳县农村电子商务“一中心、五体系”。 | 县商务局 各乡、镇 | 县发改委 | 到2020年底 |
73 |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全县80%的乡镇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标准,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面实现“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经济高效、生态环境优良、生态生活健康、生态制度完善、生态文化先进”的绿色枞阳目标。 | 县环保局 县林业局 | 县发改委 | 2020年前 |
74 |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从全县乡村发展的实际出发,全力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脱贫攻坚战略,全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万千工程”,实现“万千工程”带动所有扶贫任务的村(居)和贫困户创收增收的目标。推进“三品一标”品牌创建战略,推广农作物秸杆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创建具有枞阳地域特色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 | 县农委 | 县委组织部 县扶贫办 | |
75 | 按照“一江两片七区多网络”的总体布局,积极参与铜陵市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 县发改委 | 县住建局 | 2020年底前 |
76 | 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减少废物产生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积极参与铜陵市“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我县“低碳城市”建设。 | 县发改委 县经科委 县环保局 | 县住建局 | 2020年底前 |
77 | 以绿色化、循环化、信息化为方向,紧抓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政策契机,积极参与铜陵市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 县发改委 | 各乡、镇 | 2020年底前 |
(九)开展“统规划”行动 | ||||
78 | 坚持规划引领发展,以城镇总体规划为基础,全面落实《安徽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实施规划》和《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实施规划(2017-2020年)》,启动我县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城乡空间有序发展、产业融合发展、设施均衡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生态联动发展。注重“多规合一”成果运用,加强与省市县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 | 县规划局 | 县推动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79 | 启动《枞阳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局部修改工作,优化城镇用地布局,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与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基础设施廊道四类控制线,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 | 县规划局 | 县农委 | 2019年6月前 |
80 | 配合完成市《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对搬迁企业腾退出来的土地、迁建企业选址用地等问题按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安排。 | 县河道局 县水利局 | 县规划局 | 2018年底前 |
(十)开展“强机制”行动 | ||||
81 | 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设立县专项引导资金,统筹相关资金基金,重点支持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建设,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 | 县财政局 | 县发改委 | 2018年底前 |
82 | 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争取上级资金和长江环保产业专项资金支持。 | 县发改委 | 县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83 |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控治理。 | 县财政局 | 县投金办 | 持续推进 |
84 | 结合简政减税降费,完善差异化引导机制,对环保“领跑者”企业等依法依规给予优先支持。 | 县财政局 | 县环保局 | 2018年底前 |
85 |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发行绿色债券,年度绿色信贷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绿色信贷占比逐年提升,绿色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 | 县投金办 | 人行枞阳支行 | 持续推进 |
86 | 加强长江经济带建设与相关重大战略、重大政策的有机衔接,打通岸上与水里、地上与地下、城市和农村,贯通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产业转型,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效益。 | 县发改委 | 县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87 | 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培育一批特色小镇,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 | 县农委 | 县发改委 | 持续推进 |
88 | 结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 县扶贫办 |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89 | 结合推进渔民上岸安居,开展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回头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搬上来、住下来、富起来。 | 县农委 县房产局 | 县国土局 | 2018年底前 |
90 | 结合“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争取创新资源在我县布局。 | 县经科委 | 县发改委 | 持续推进 |
91 | 2019年底前全面落实市县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 县财政局 | 县水利局 | 2019年底前 |
92 | 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耕地保护补偿政策,2020年底前实现空气、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补偿额度与生态保护绩效相挂钩。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枞阳海螺碳排放交易权试点。 | 县林业局 县国土局 | 县农委 | 2020年底前 |
93 | 加强水环境、水资源、岸线、航运、绿色产业等方面的横向配合,强化跨县界水体上下游地区的纵向协作,实现统一检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查问责。 | 县环保局 | 县经科委 | 持续推进 |
94 | 配合省市完成水环境联合执法监督机制、规划环评会商机制等重大机制建立。 | 县环保局 | 县水利局 | 2018年底前 |
(十一)保障措施 | ||||
95 | 成立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把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统一指导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有效整合全县各级各部门力量,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实行重大事项统一规划、重大资源统一调配、重大项目统一布局。 | 县长江办 | 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18年9月底前 |
96 | 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要充实力量,组成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水清、岸绿、天蓝、土净、产业优5个专项小组,分别设在县水利局、县农委、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经科委。 | 县发改委 | 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18年9月底前 |
97 |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长江经济带发展与省市县相关规划、政策的衔接工作,抓好协调调度。 | 县长江办 | 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各专项小组 | |
98 | 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实现定岗、定责、定事、定人、定时,制定具体方案,抓好落实。加大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 | 县各相关单位 | 2018年9月底前 | |
99 | 要将各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一并细化到部门、乡镇,分年度明确推进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 | 县长江办 | 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 | 2018年底前 |
100 | 将枞阳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县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加强督促检查和政策评估,定期编发通报,确保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 县委组织部 县委督查室 | 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101 | 发挥财政现有专项资金和战新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以市场化的手段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 | 县财政局 | 各乡、镇 | 2018年底前 |
102 | 探索建立合作园区开发新体制。 | 县经开区 | 县发改委 | 2018年底前 |
103 | 发挥省市统一共享的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在矢量图、遥感影像图等基础上,实现信息化、动态化、可视化。 | 县经科委 县发改委 | 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18年底前 |
104 |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政策宣讲、典型引路、社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枞阳谱写最美篇章。 | 县委宣传部 | 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