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共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党委,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文日期2014年10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直党字〔2014〕18号
施行日期2014年10月27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直党字〔2014〕18号)
省社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精神和省直工委实施意见部署,结合省供销社实际,决定在省供销社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共安徽省供销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
省供销社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为群众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直工委安排部署,结合省供销社实际,决定在省供销社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 明确目标任务
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要以在职党员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为目标,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三农”、服务党员为主要内容,鼓励和引导在职党员在社区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做好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是加强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举措,是拓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省社各党委、总支、支部均要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美丽供销贡献力量。
二、 组织党员报到
1、迅速动员部署。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大力宣传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促使在职党员主动报到,鼓励并积极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
2、确定报到时间。省社在职党员原则上于2014年12月底前到社区报到,具体时间由各党委、总支、支部结合实际确定。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各党组织要查明原因,督促其尽快报到。新发展、新调入或居住地、工作地发生变化的党员应在1个月内到社区报到。今后原则上不再统一组织报到活动。省社机关在职党员报到安排于12月中旬完成。
3、严格报到流程。省社机关在职党员结合党建工作联系点,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到社区报到。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以就近就便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为主,也可到工作所在地社区报到;可以自己到社区报到,也可由各党组织结合本单位服务群众联系点、党建工作联系点、结对共建点、工作职能及服务对象等,统一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活动,填写《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登记表》(见附件1),分别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留存。省社机关在职党员登记表统一由机关党委和党建联系点留存。
三、 开展服务活动
到社区报到党员要按照“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心连心”的主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结合群众需求,运用多种形式服务群众。每年开展服务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
1、明确职责任务。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开具《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证明信》(见附件2),做好在职党员与社区党组织的对接工作。加强跟踪管理,定期了解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和服务情况,帮助党员解决在社区服务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积极为社区党组织提供信息、资金、人才、场所等支持。在职党员要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反馈反映群众诉求,主动帮扶困难群众,有条件的可与困难群众结成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加社区文化、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活动。
2、主动参与活动。在职党员要围绕社区党组织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关心青少年、关爱空巢老人、红色教育以及文明创建等主题活动。结合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政策宣传、环境整治、法律援助、信息咨询等各种帮扶活动。
3、创新方式方法。对于社区活动任务和困难群众需求,在职党员要拓展服务范围,主动“接单”、上门服务。积极利用社区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发挥自身一技之长,力所能及为群众提供服务。通过QQ群、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面对面”与“键对键”相结合,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四、 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省社各党委、总支、支部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2、坚持领导带头。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到社区报到,带头关心社区建设和发展,带头参加社区有关活动,带头服务社区群众,为广大党员作出榜样。
3、务求取得实效。各党组织要坚持简便易行,确保党员好参与、好操作。要坚持量力而行,考虑党员实际,尊重党员意愿,不提过高要求,让党员做得到。要坚持从严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
4、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安徽合作经济》、省社及各企事业单位网站、内部报刊、宣传橱窗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推进情况,形成良好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打造一批特色服务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5、健全工作机制。各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协调,合理安排,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服务承诺、服务纪实、表现反馈、激励表彰等制度,推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防止“一阵风”。
附件1: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登记表;
附件2: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证明信。
附件1: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联系 方式 | ||||
技能特长 | |||||
服务记录 | |||||
服务意愿 | |||||
社区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社区、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
附件2: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证明信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联系 方式 | ||||
技能特长 | |||||
服务意愿 | |||||
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反馈栏……………………………………………………
进社区服务 在职党员姓名 | 所在单位 | |||
社区名称 | ||||
社区负责人 姓名 | 联系方式 | |||
社区党组织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分别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社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