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2013]144号
【发布日期】 2013.06.28 【实施日期】 2013.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社会力量办学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2年合肥市社区教育工作示范街道(成技校)的决定
(合教〔2013〕144号)
有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1〕82号)的精神。结合年初“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项目经费安排意见,经考核评比,对在2012年荣获市级社区教育工作示范街道和市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给予奖励,决定如下:
荣获市级社区教育示范街道:庐阳区林店、杏林街道,包河区常青、烟墩、义城、大圩、骆岗街道,瑶海区大通路、长淮街道,蜀山区南七、稻香村街道,经开区芙蓉、绵绣、莲花、海恒社区,分别奖励4.8万元,计72万元。荣获市级社区教育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长丰县岗集、杨庙、陶湖,肥东县桥头集、牌坊,肥西县铭传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分别奖励4万元,计24万元。共计21个市级社区教育示范街道和市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合计96万元。
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加大经费投入,专款专用,改善社区教育条件。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