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9年07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07月19日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省级金融服务机构: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安徽省2019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皖扶组〔2019〕13号)要求,今年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在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省级金融服务机构(含高职院校,以下简称“省属单位”)中,选树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举办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编印《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集》(暂定名)。为扎实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树典型名额、范围
(一)选树典型名额
面向省属单位(含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树“安徽省属单位脱贫攻坚先进集体”50个、“安徽省属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00名。
(二)选树典型范围
先进集体奖项范围主要是,省属单位中工作成绩突出、帮扶成效明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
先进个人奖项范围主要是,省属单位中为定点扶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重点向定点扶贫一线的干部职工倾斜。
先进个人原则上是处级(含)以下干部职工。已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奖”的选派帮扶干部,是省属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中的优秀代表,作为“安徽省属单位脱贫攻坚突出贡献个人”,不占用推荐单位指标。
二、 选树典型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配合做好中央及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帮助省属单位履行好“单位包村、干部驻村、整村包保”工作职责,助力定点帮扶的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成效明显,并得到帮扶地干部群众的高度认可。
(2)省属单位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2017年度、2018年度定点扶贫考核中,考核成绩至少一次为“较好”(含)以上等次,且不得有“较差”等次。在省级开展的组织、扶贫和效能部门组成的督查、暗访中未发现问题。
2.具体条件
一是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协助单位党组(党委)做好“扶力量、扶思路、扶政策、扶项目、扶动力、扶稳定脱贫能力”的“六扶”包保工作,深入开展“一抓双促”工作,志、智双扶,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有成效。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因户施策实施精准帮扶,通过资金投入、项目引进、智力支持、科技支撑、技能培训等推动精准扶贫工作,促进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两不愁三保障”等工作扎实开展,获得有关部门充分肯定。
三是认真履行驻村扶贫工作队“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工作职责,协调联系帮扶的省属单位通过支部共建、结对帮扶、捐款捐物、志愿服务、走访慰问、消费扶贫等帮扶活动,组织实施扶贫项目,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群众文化生活水平有较大提升。
(二)先进个人
1.基本条件: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工作,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事业心、使命感强烈,工作实绩突出,社会认同度高、各方评价好。
2.具体条件
(1)驻村扶贫干部
一是严格遵守《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要求,坚持吃住在村、工作日在岗。在省级开展的组织、扶贫和效能部门组成的督查、暗访中未发现问题。
二是坚守在定点扶贫一线,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全身心投入定点扶贫工作,注重把技术、信息、资金、人才、政策等定点扶贫资源与贫困村实际相结合,在宣传政策、精准帮扶、实施项目、监管资金、协调落实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
三是连续驻村工作两年(含)以上,驻村工作期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热心脱贫攻坚工作的干部职工:热心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到村到户帮扶有成效,或在定点扶贫工作指导、驻村干部严管厚爱方面有实招,或在宣传脱贫攻坚工作中有影响,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作出突出贡献。
三、 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推荐和评审。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省属每个单位对照选树典型条件,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驻村扶贫工作队3个及以上的,可推荐2个先进集体、2名先进个人)。省属各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审核,坚持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出具单位意见,同时单位内部应进行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选树的典型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经得起检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办和省直机关工委四家单位组成先进典型选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和先进事迹报告会的组织领导;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定“安徽省属单位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安徽省属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二)选树先进典型讲好扶贫故事。省属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统筹安排,把先进典型选树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机关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评选推荐先进典型的过程,作为宣传、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过程,深入挖掘和认真提炼先进事迹,真正体现广泛性、先进性、代表性;发挥典型引路、榜样示范作用,做到用身边真人、真事教育干部职工,带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身定点扶贫工作,传播安徽脱贫攻坚好声音,展示省属单位干部职工好形象。先进事迹报告会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按时报送先进典型的相关材料。省属各单位要把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同度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推荐出来;8月20日前请将推荐材料(含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电子版报送省直机关工委,邮箱szxnb@163.com。附件1、2纸质版一式各一份,请径送或交换(快递)至省直机关工委(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一号楼西259室,邮编230091)。联系人:苑玉召,电话:62608510,18010879183。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