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共安徽省粮食局党组
发文日期2010年04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粮组〔2010〕18号
效力级别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行廉政承诺制有关要求,确保《廉政准则》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推动局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省粮食局党组决定,在局直机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和《承诺书》)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责任书》主要内容与签订对象
1、《责任书》内容一年一定,2010年明确七项主要责任,内容详见附件一。
2、《责任书》由省粮食局党组负责同志与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
二、 《承诺书》主要内容与签订对象
1、《承诺书》内容两年一定。2010至2011年承诺内容为七项,详见附件二。
2、《承诺书》由省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局直各单位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签订。
三、 组织监督与自觉履行
1、《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存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接受组织监督;一份交由责任单位,经常对照检查,自觉履行职责。
2、《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由驻局纪检组实施监督;一份交由本人保存,自警自律,恪守承诺。
四、 责任考核与奖惩
将局直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廉政承诺制的情况,列入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实行奖优罚劣。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被查出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在评先评优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 其他有关事项
1、省局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局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带头践行廉政承诺,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
2、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应当参照省局做法,与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局直企业领导班子全部签订《国有粮食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是党员的同时签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4、驻局纪检组指导各市、县粮食局做好“两书”制度的推行工作,深入推进全省粮食系统“三反三正”活动的开展。
附件:1.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示范文本
2.安徽省粮食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示范文本
中共安徽省粮食局党组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1.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示范文本 2.安徽省粮食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