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秘[2013]302号
【发布日期】 2013.06.26 【实施日期】 2013.09.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学历学位学籍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3年秋季学期新生建立学籍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2013〕302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新生学籍录入、上报、审核、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程序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建立
新生数据(包括:纸质、光盘)由学校在9月20日前上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9月30日前将数据(光盘)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建立
9月18日前,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完成新生学籍录入、报建、审批工作。
9月20日前,有关高中学校须将外地招生名单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核建学籍(待市考试院录取学生学籍审批结束后,方可报建外地招生学生学籍)。学校须提供书面报告、学生名单(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中考总成绩、毕业学校、生源地等)及电子稿(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有效成绩单、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证明、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材料等。
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以下简称:四县一市)高中新生学籍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和报建。9月20日前,四县一市教育主管部门需在完成各校学籍审查后,携书面报告、招生工作总结(附招生文件及分校招生计划文件等)、拟建籍学生名册(将参加本县(市)中考和非参加本县(市)中考的学生分别登记造册,表中含录取学校、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准考证号、中考总成绩等)及电子稿(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等,统一上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核建学籍。其中,录取数据(包括:纸质件加盖招生部门公章、光盘)及招生计划文件请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在9月7日前上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三)新生学籍的网上申报
9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必须完成新生学籍网上申报工作,各中小学校对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的新生,学校须在告知政策后(电话联系的留存书面电话记录)按规定注销其入学资格,不得申建学籍。同时填写《合肥市学籍变更汇总表》,变更类型写上新生注销学籍,9月20日前报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二、有关要求
(一)新生建立学籍是学籍管理及上级决策的基础、关键环节和依据。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指定责任性强、工作能力突出的同志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和流程,规范操作,依据文件规定,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全市新生学籍核建工作。
(二)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依法合规申报学籍。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规范招生行为。对违规擅自招生的,一经查实严格按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各中小学校要依托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认真采集、录入新生学籍信息,尤其是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信息。各中小学校应当在新生报到时,通过发放学籍表的形式,要求学生及家长认真填写并核实有关信息,尤其是学籍表中带星号的信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账号及数据安全,定期修改密码和数据备份。
(四)请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填写附表2,市区普通高中学校认真填写附表1,市区外地招生高中学校认真填写附表3。请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报建学籍时带上加盖公章的纸质件表格,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416719912@qq.com邮箱。
(五)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9月30日前,将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学籍信息统一刻录到一张光盘后(一式两份)报送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洋,63505193(市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合肥广电中心A区1318室),李应君、张宁65309215(技术支持)。
附件:1.合肥市(市区)2013年秋季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录取情况登记表
2.合肥市(四县一市)2013年秋季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录取情况登记表
3.合肥----中学2013年高一外地新生信息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6日
附件1:
合肥市(市区)2013年秋季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录取情况登记表
学校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数
考试院录取数
学校自行录取数
实际录取总数
实际注册申报人数
实际审核数
未审核数
未到校注册学生数
备注
小计
统(择)招生
国际班
自主招生
小计
统招生
国际班
注:招生计划数=统招生+国际班+自主招生数
考试院录取数=统招生+国际班
实际录取总数=考试院录取数+学校自行录取数
实际注册申报人数=实际审核数+未审核数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报基教处备案,统计表中全部写0。
附件2:
合肥市(四县一市)2013年秋季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录取情况登记表
学校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数
考试院录取数
学校自行录取数
实际录取总数
实际注册申报人数
实际审核数
未审核数
小计
未到校注册学生数
统(择)招生
小计
统(择)招生
国际班
自主
招生
小计
统(择)招生
国际班
县区总计
注:招生计划数=统招生+国际班+自主招生数
考试院录取数=统(择)招生+国际班
实际录取总数=考试院录取数+学校自行录取数
实际注册申报人数=实际审核数+未审核数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报基教处备案,统计表中全部写0。
附件3:
合肥----中学2013年高一外地新生信息表
学校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准考证号码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中考成绩
毕业学校
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