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合人社秘[2013]255号
【发布日期】 2013.06.25 【实施日期】 2013.06.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人事综合规定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合人社秘〔2013〕255号)
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6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属地服务管理的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规定招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另附电子版一份),须由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签署意见;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文;
3、项目任务书。
(二)申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2013年7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1308室。
联系人:高杨 联系电话:0551-63536513
(三)其他要求:
1、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审核推荐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从有利于博士后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项目质量。
2、对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特别是属于我省战略性八大新兴产业的科研项目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3、对2012年度已获资助的,不得申报;对2011年度及以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否则不予受理。
4、各单位在申报材料时,需提交本单位2012年度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和《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否则不予受理。以上表格报送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
5、需要填写的表格可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处室导航-职称专家”栏目中下载;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frsjrcc@163.com
6、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要加强对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确保资助经费的对口高效使用,真正发挥其鼓励创新、促进人才成长等方面的作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