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六安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0年07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0年07月13日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为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和省司法厅部署,现就开通12348安徽法网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请方式
12348安徽法网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以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登录“安徽12348法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
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将对申请材料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联系方式:0564-3622025。
二、 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5.属于申请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六安市人民政府管辖;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3.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等);
4.其他证据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行政复议申请时间以行政复议机构网站收到的时间为准。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补正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六安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