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皖政办〔2023〕1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 修订背景
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2015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系统整合分散设立的85个专家库资源,在全国率先实现评标评审专家“多库合一、资源共享”。2016年,《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皖政办〔2016〕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施行,进一步规范了专家库建设运行和专家管理服务,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全在线、全移动、全共享的“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入选全国招投标领域10项典型示范经验。截至目前,专家库专家资源由1.2万人增加到3.1万人。
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不断深入,专家库建设运行和专家管理服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实践中也存在管理职责不够明确、管理不够到位、服务不够精准、有的专家不专、有的评标评审不公正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有必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二、 修订过程
今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梳理近年来专家咨询、投诉反映的问题,深入市县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专家、经营主体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赴沪苏浙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全国各省市实践做法,结合第三方机构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决策后评估,开展修订工作。经反复研究讨论,公开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两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长三角两省一市意见,形成《办法(送审稿)》,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经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三、 主要内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部分省市做法,将《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名称修改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6章27条的基础上,修订后《办法》设置8章46条,重点围绕八个方面进行修订完善:一是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专家入库出库管理;三是强化专家抽取管理;四是促进专家资源共享;五是优化专家服务举措;六是规范评标评审行为;七是加大专家违规处理力度;八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
四、 政策亮点
针对专家管理服务和评标评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办法》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
一是职责更明晰。针对实际工作中反映的专家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厘清了各部门职责边界,细化省市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从专家入库到出库全过程管理的职责,强化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在评标评审活动、专家履职评价及过程监督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二是管理更全面。针对专家评标评审不客观公正、质量不高等问题,明确同等专业水平内涵,细化专家不得入库、退出和清退等情形。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专家权利、义务;增加不得获取劳务报酬的责任追究,以及项目实施主体审查评标评审报告的规定;建立评标评审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评标评审工作异常情况。
三是抽取再规范。针对专家抽取专业设置不科学造成专家不专、抽取范围设置不合理造成“常委专家”、抽取流程不规范增加专家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夯实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专家专业抽取条件设置监督责任,细化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强化违规抽取责任追究;明确未进入交易中心的项目从专家库抽取专家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
四是共享更深入。针对专家资源分布不均、本地专家“小圈子”等问题,推动专家库与国家、其他省级评标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促进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共用。创新“双盲”管理模式,升级完善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V2.0),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明确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场所、设备设施建设和保障责任。
五是服务再提升。针对专家反映事项办理不够便捷、管理服务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按照“一改两为”要求,完善皖事通APP功能,实现专家事项7×24小时随时随地办、掌上办。取消专家续聘管理,优化专家信息维护、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机制。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及时支付专家劳务报酬责任,保障专家合法权益。
六是违规严处理。针对专家在评标评审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细化专家评标评审考核评价规则,采取暂停评标、清退出库、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或评审机构成员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等处理措施。同时,通报专家工作单位、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专家工作单位可以低聘或解聘其所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暂停或撤销其职称、职业(执业)证书,同时作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重要依据,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是安全再升级。围绕提升专家库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升级专家库管理系统(V4.0),以专家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评标评审全流程电子化。加强专家库及专家信息保密管理,除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实行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优化专家库管理系统网络部署,非必要最小化外部接口,压缩风险点,从严控制各用户权限,构建“人、机、技”三位一体安全防护体系。
五、 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面贯彻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服务工作部署,按照《办法》要求,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组织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成立宣讲团,全方位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做到专家等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知其义、严其行;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保障《办法》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