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电化教育馆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1月02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市电教部门: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更好助力安徽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现就做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教育部推出国家平台,是教育系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举措,对助力推动安徽省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积极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整省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科〔2022〕2号)要求,把国家平台资源的充分应用与全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我省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和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二、 落地服务场景,突出应用实效
请各地各校围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自主学习、教师备课、双师课堂、作业活动、答疑辅导、课后服务、教师研修、家校交流、区域管理“九大应用场景”,深入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结合国家平台运用,加强智慧学校、三个课堂等多场景应用,推进智慧教育服务“双减”落地落实。
三、 加强研究指导,提升应用能力
请各地各校加强国家平台、“皖教云”平台等各类优质资源和在线教学服务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场景和应用模式的研究,引导教师积极学习借鉴平台提供的优质资源和服务改进教育教学。各地各校要将国家平台资源有效应用纳入各级教师培训范畴,要加强学生和家长使用平台资源的科学指导,培养学生资源检索、鉴别、选择和使用能力。
四、 做好舆论引导,广泛开展宣传
各地各校要加大正面宣传引领,加强政策解读和学习指导,有序推进平台注册使用工作,认真总结宣传中小学教师、学生和家长应用平台的典型做法,建立健全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的协同工作机制。要重点做好国家平台的资源结构、专业水准、功能作用和使用方法等宣传解读,促进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国家平台,推动学生和教师高效便捷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确保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着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安徽省电化教育馆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