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发文字号】 皖保监许可[2013]124号
【发布日期】 2013.06.18 【实施日期】 2013.06.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保险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安徽欣安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合肥市蒙城北路汽车保险营业部等3家营业部设立的批复
(皖保监许可〔2013〕124号)
安徽欣安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依托汽车企业营业场所设立三家营业部的请示》(欣安康发〔2013〕0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安徽欣安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合肥市蒙城北路汽车保险营业部、安徽欣安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合肥市长春街汽车保险营业部、安徽欣安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合肥市北二环路汽车保险营业部,经营区域以你公司授权为准。
二、合肥市蒙城北路汽车保险营业部地址为合肥市蒙城北路1111号203室,合肥市长春街汽车保险营业部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工业区长春街49号205室,合肥市北二环路汽车保险营业部地址为合肥市北二环双七路18号安徽国际汽车城A座一层201室。
三、合肥市蒙城北路汽车保险营业部负责人为刘骏,合肥市长春街汽车保险营业部负责人为张钰,合肥市北二环路汽车保险营业部负责人为鹿荣。
四、你公司应严格在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上述3家营业部经营业务。
五、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来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3家营业部持此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六、你公司应自上述3家营业部开业之日起10日内在安徽保监局指定的报纸上予以公告。
七、你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相关政策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安徽保监局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