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林业局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体群〔2022〕38号
施行日期2022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暖民心行动”部署,进一步推进快乐健身行动,加强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现将《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特此通知。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林业局
2022年7月12日
皖体群〔2022〕3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