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林业厅
发文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农计函〔2016〕1015号
施行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市农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
根据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农计发〔2016〕88号)精神,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8部门制定了《安徽省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于11月20日前,由市政府行文,将试验示范区申报文件、建设方案和建设规划报送省农委7份,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各1份。
联系人:张金苗,电话:0551-62644113。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林业厅
2016年10月28日
安徽省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方案
为做好我省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以下简称“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探索符合我省不同区域特征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根据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农计发〔2016〕88号)和《安徽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要求,结合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高效利用资源、治理环境问题、保护修复生态为重点,推行多区合一,在全省范围不同自然生态类型内分区域整体设计各产业间协调发展方案,切实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走出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路子,为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文化、生态三个强省提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在省五大生态类型区域选择建设一批试验示范区,探索不同地理单元内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典型模式、技术路径,总结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形成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体系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试验示范区的农业产业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逐步匹配,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农业资源保护水平与利用效率逐步提高,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基本建立,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提升,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更加美丽宜居。到2030年,试验示范区供给保障有力、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农民生活富裕、农村人居环境优美的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建设原则
1.坚持多区合一、转型升级。在现有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基础上,有机结合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创建,将农业可持续作为发展方向,集中打造一批试验示范区,促进各类示范区转型升级。
2.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立足不同区域实际,科学设计建设方案,优先治理区域内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探索不同生态类型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路径、治理技术、发展模式,先开展创建,再评估确定,确保可学、可看、可复制、可推广。
3.坚持统筹协调、协同推进。统筹区域内生产发展与资源保护、环境治理、生态建设,建立农业、发改、科技、财政、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多部门协调机制,突出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系统设计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方案,确保区域内生产、生活、生态协调推进。
4.坚持创新机制、增强活力。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引导作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新型经营主体、科研推广机构、农户以及其他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试验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格局,增强试验示范区市场活力。
二、 试验示范内容
(一)主要内容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综合考虑各地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类型和农业发展基础条件,探索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治理当前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技术路径与运行机制,构建品牌化运营的产品生态圈、联合体组织的企业生态圈、复合式循环的区域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可持续、资源利用可持续和农村环境可持续三个方面内容,整合各项碎片化的单项措施,系统谋划、分工协作,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一是农业产业可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粮食、畜牧、渔业、特色农业和休闲农业绿色增效攻关示范行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合理确定产业发展适度规模,发展循环农业,促进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协调推进。二是资源利用可持续。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快节水技术示范推广。严格控制耕地,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提升耕地质量。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开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和回收利用示范推广。发展秸秆发电和农村沼气,加快构建农村清洁能源体系。探索畜禽粪便就近就地生态消纳,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三是农村环境可持续。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发展休闲农业,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创新和完善生产生活废弃物收集储运利用、村容村貌管理等方面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产业发展重点
根据试验示范区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特色产业等农业发展基础,突出当地优势产业,明确发展重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和融合。
1.调整优化种养结构,推进绿色高效生产。一是稳定发展粮食产能,发展专用品牌粮食,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种植模式和技术措施,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是保障水稻、小麦口粮生产,稳定玉米,适度扩大杂粮、薯类、绿肥、牧草生产,扩大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加快发展茶叶、水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三是以发展生鲜乳、冷鲜肉为重点,根据资源承载力和农业废弃物消纳半径,合理布局畜禽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稻渔综合种养为重点,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业,优化大水面增殖渔业,提升池塘养殖综合能力,扩大稻田综合种养面积,提高优质特色养殖比重。四是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大力发展生物质产业,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五是注重农耕文化、民俗风情的挖掘展示和传承保护,保护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开展休闲农业绿色体验模式攻关,推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2.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强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一是推进农作制度创新。坚持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积极推进保护性耕作,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大力推广粮经轮作、间作套种、水旱轮作等实用、高效、生态农作制度,改良农田自然生态系统。二是推广“猪、牛、羊—沼—粮、菜、果、茶”、“禽—菜、果、茶、渔”等生态农业模式和“高山林—中山茶—低山果”或“桑—峡谷粮”立体种植模式,以循环利用为纽带,发展生态循环经济,促进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三是构建以企业为单元的生态小循环、以示范园区为单元的生态中循环、以县域为单元的生态大循环,打造复合式、开放型生态循环系统。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充分融合。一是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开发优质优价生态农产品,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生态良性循环互动。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特色产区、重点销区聚集发展,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形成加工引导生产、加工促进消费的格局。二是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组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联合体内各主体实现利益、要素、产业紧密链接。三是加快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的有机衔接,改造升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与实体物流相结合的流通体系,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专业化经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三)区域发展重点
依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布局和《安徽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立足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条件,在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因地制宜明确省五大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重点。
淮北平原地区严格保护耕地,加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开展规模化经营,集中力量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节水技术,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大力发展牛羊产业,稳定生猪、肉禽和蛋禽生产规模,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循环利用水平;大力推广配方施肥、绿色防控技术,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配套完善农田林网。
江淮丘陵地区加强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发展设施栽培,扩大喷灌滴灌、肥水同灌等节水节肥设施应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调整优化种植作物和品种结构,培育、推广高产耐旱作物品种,改进耕作栽培制度,发展雨养农业,提高作物水分利用效率;推进畜禽养殖适度规模化,科学开发丘陵岗地草地资源,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进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适度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严控工矿业污染排放,从源头上控制水体污染,确保农业用水水质;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施用钝化剂,建立缓冲带,减轻重金属污染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在宜林地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有效增加森林面积。
沿江平原地区加大人工湿地建设,实施环巢湖湿地资源保护和修复;建设水稻、油菜、畜禽、水产健康安全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和观光农业;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滤食性等净水鱼类和名优水产品生产,加大标准化池塘改造,推广水产健康养殖,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发展稻田养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建设拦截坝、种植绿肥等措施,减少化肥农药对农田和水域的污染,加快畜禽粪便循环利用;通过施用钝化剂、建立缓冲带等,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皖西大别山区强化水土保持,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退化植被,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严格对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监管,控制人为因素对土壤的侵蚀,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依托山区资源优势,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特色产业,重点建设自然生态旅游基地、特色农产品和林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维持生态稳定,加强林草植被的保护和建设,发展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经济林,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构建生态走廊,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增强生物多样性维护能力,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国家重点动植物资源;推进生态养殖,合理部署适度发展畜牧业。
皖南山区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先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大力开展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程和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建设,提高和稳定森林蓄水保土能力;开发林下草地资源,重点发展南方特色草地畜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设特色农产品和林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重点发展蔬菜、水果、茶叶、桑蚕、中药材、油茶、山核桃、香榧等特色农产品,实现稳农增收;加强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
三、 工作安排
(一)建设布局
“十三五”期间,试验示范区采取“先创建、后确定、再示范”的形式,结合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县创建,在淮北平原、江淮丘陵、沿江平原、大别山区、皖南山区五大生态类型区域,原则上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开展试验示范区创建,个别条件较成熟的市也可以参与创建,但下一级行政单元不再单独参与创建,试验示范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优先支持以突出补齐资源环境短板、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主题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以农业农村为主)所在县(市、区)参与创建。
(二)建设主体
试验示范区以自然生态区划为基础,县级人民政府是建设主体,兼顾具备条件的地市级人民政府。
申请创建试验示范区的主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基础较好。资源保护利用、农业环境治理、农业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取得较好成效,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农业生物资源等重要农业资源底数清晰(数据清单见附件),开发强度合理。能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区域生态环境良好的主体可优先参加创建。二是科技支撑较强。试验示范区具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在可持续农业技术和模式引进、集成、试验、示范推广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清晰的技术路线。三是组织管理程度较高。建立试验示范区建设组织领导及部门间分工协作协调机制,出台相对完善、规范的政策性文件,由地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编制的试验示范区建设规划。规划应符合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三)建设步骤
试验示范区建设分申报创建、评估确定、示范推广3个步骤推进。
一是申报创建阶段。省农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部门组织试验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11月20日前,每个市推荐申报1个试验示范区,由市政府行文,将试验示范区申报文件、建设方案和建设规划报送省有关部门。建设方案要充分体现试验示范区建设的整体推进思路、建设目标、主要内容、技术模式、运行机制等内容,突出产业和区域重点。
二是评估确定阶段。本着“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按照“创建主体申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厅局推荐,农业部会同有关部委确定”的程序,各地政府申报后,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科技、财政、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厅局组织专家评审,报省政府同意后,于11月30日前,将创建工作情况、创建主体名单、建设规划及方案等报送农业部等8部委。农业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依据试验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另行制定印发),共同组织答辩论证后,将符合条件的创建主体确定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三是示范推广阶段。及时开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经验总结,研究归纳成熟的技术路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强相同自然生态类型区域内的学习交流,示范推广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新媒体应用,营造有利于试验示范区建设的舆论氛围。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成立试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省试验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具体负责制定方案、组织申报、调研管理等工作。参加创建试验示范区的人民政府应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明确专班专人,抓好试验示范区工作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支持试验示范区建设,现有各类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应向试验示范区倾斜。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体责任。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创设,积极引导各类资金投入试验示范区建设,确保试验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
(三)加强管理考核。农业部会同有关部委组织对已确定的试验示范区进行年度考核。省负责试验示范区运行跟踪监测。试验示范区采取“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考核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试验示范区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资格。
附件:
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重要农业资源清单
序号 | 资源类别 | 指 标 | 单位 | 历年 |
1 | 耕地资源 | 农用地面积 | 万亩 | |
2 | 耕地面积 | 万亩 | ||
3 | 园地面积 | 万亩 | ||
4 | 基本农田面积 | 万亩 | ||
5 | 高标准农田面积 | 万亩 | ||
6 | 土壤有机质含量 | g/kg | ||
7 | 土壤全氮含量 | g/kg | ||
8 | 土壤有效磷含量 | mg/kg | ||
9 | 土壤速效钾含量 | mg/kg | ||
10 | 土壤PH值 | |||
11 | 草地资源 | 草原面积 | 万亩 | |
12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 | ||
13 | 天然草原产草量(鲜草) | 万吨 | ||
14 | 渔业水域资源 | 渔业水域面积 | 万亩 | |
15 | 内陆水域面积 | 万亩 | ||
16 | 湖泊面积 | 万亩 | ||
17 | 海区海域面积 | 万亩 | ||
18 | 淡水养殖面积 | 万亩 | ||
19 | 海水养殖面积 | 万亩 | ||
20 | 农业生物资源 | 油料作物品种 | 主要品种 | |
21 | 棉麻作物品种 | 主要品种 | ||
22 | 糖类作物品种 | 主要品种 | ||
23 | 果蔬作物品种 | 主要品种 | ||
24 | 主要牲畜品种 | 主要品种 | ||
25 | 主要家禽品种 | 主要品种 | ||
26 | 主要淡水鱼品种 | 主要品种 | ||
27 | 主要海水鱼品种 | 主要品种 | ||
28 | 野生植物资源品种 | 主要品种 | ||
29 | 主要食用菌品种 | 主要品种 | ||
30 | 主要药用菌品种 | 主要品种 | ||
31 | 外来入侵物种 | 主要品种 | ||
32 | 林地资源 | 森林面积 | 万亩 | |
33 | 森林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
34 | 湿地面积 | 万亩 | ||
35 | 农业气候资源 | 平均气温 | ℃ | |
36 | 年极端最高气温 | ℃ | ||
37 | 年极端最低气温 | ℃ | ||
38 | 日照时数 | 小时 | ||
39 | ≥0度积温 | 度•日 | ||
40 | ≥10度积温 | 度•日 | ||
41 | 无霜期 | 日 | ||
42 | 水资源 | 水资源总量 | 万吨 | |
43 | 降水量 | 毫米 | ||
44 | 地表水资源量 | 万吨 | ||
45 | 地下水资源量 | 万吨 | ||
46 | 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量 | 万吨 | ||
47 | 农业用水 | 万吨 | ||
48 | 生态用水 | 万吨 | ||
49 | 河流水质达标率 | % | ||
50 | 节水灌溉面积 | 万亩 | ||
51 | 耕地灌溉面积 | 万亩 | ||
52 | 万亩以上灌区耕地面积 | 万亩 | ||
53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54 | 机电排灌站数 | 个 | ||
55 | 机电排灌站装机容量 | 兆瓦 | ||
56 | 机电井眼数 | 个 | ||
57 | 机电井眼数装机容量 | 兆瓦 |
本表为基础数据,各试验示范区可根据本地区农业资源统计情况增加台账数据指标。为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各试验示范区应建立由一个部门牵头的农业资源数据协调机制,建立台账,有条件的搭建数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