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合司通[2013]39号
【发布日期】 2013.06.17 【实施日期】 2013.06.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司法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合司通〔2013〕39号)
市义城监狱、市劳教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处室:
为扎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健康开展,根据《合肥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标准》,市局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现将《合肥市司法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于10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法制处)。
附件:合肥市司法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任务分解表
联系人:徐韬 联系电话:65615309
2013年6月17日
附件
合肥市司法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任务分解表
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责任处室(单位)
一、依法行政组织
领导有力
10分
1.成立依法行政工作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3分)
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扣3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不明确的,扣1分;领导小组2012、2013年每年召开会议少于一次的,扣1分。
局法制处
局办公室
2.设立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市政府部门不少于2人,县(市)区政府部门不少于1人。(2分)
没有设置工作机构的,扣2分;人数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局政治部
局法制处
3.依法行政工作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对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进行责任分解。(3分)
每缺少一项扣1分。
局法制处
4.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1分)
没有报告的,扣1分。
局法制处
5.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考核或者绩效考核评价体系。(1分)
没有纳入的,扣1分。
局政治部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10分
1.善于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2分)
市场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现一例扣1分。
局基层处
局律管处
局司法鉴定处
局公管处
2.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能够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3分)
缺少预警和应急机制的,扣2分,因管理和服务缺位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的,扣3分。
市义城监狱 市劳教所 局办公室 局监狱管理处 局劳教管理处 局基层工作处 局社区矫正处
3.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办理时限。(5分)
没有按要求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扣3分;未按要求简化审批程序的,发现一例扣1分;未缩短审批时限的,发现一例扣1分。
局法制处
局基层处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
8分
1.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2分)
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发现一件扣2分;规范性文件未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或者集体讨论决定的,发现一件扣2分;规范性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发现一件扣1分;没有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的,发现一件扣1分。
局法制处(牵头)
局机关各处室
2.规范性文件发布后,按规定报本级政府备案。(2分)
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备案的,少一件扣1分。
局法制处
3.每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分)
未组织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扣2分;未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扣2分。
局法制处
局监察室
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10分
1.行政决策权限划分明确,工作规则比较完善。(2分)
未划分明确的,扣1分;没有工作规则的,扣1分。
局法制处
局办公室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界定明确。(2分)
未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扣2分。
局法制处
3.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4分)
未建立上述工作制度,少一项扣1分;未落实的,发现一例扣1分。
局法制处
4.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1分)
未建立该项制度的,扣1分;未按规定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价的,发现一例扣1分。
局法制处
5.建立并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1分)
未建立该项制度的,扣1分;未按规定追责的,发现一例扣1分。
局法制处
五、行政执法
行为规范文明22分
1.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推进文明执法。(3分)
行政执法行为被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的,或者因执法粗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每件扣2分。
市义城监狱 市劳教所 局监狱管理处 局劳教管理处 局基层处 局社区矫正处 局律管处 局司法考试处 局司法鉴定处 局公管处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3分)
未对执法流程进行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不明确的,扣3分。
局法制处(牵头)局基层处 局社区矫正处 局律管处 局司法考试处 局司法鉴定处 局公管处
3.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3分)
执法职权未明确到岗的,扣1分;未确定相应责任的,扣1分;未向社会公布的,扣1分。
局法制处(牵头) 局基层处 局社区矫正处 局司法考试处 局律管处 局司法鉴定处 局公管处
4.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并向社会公布。(3分)
未建立制度的,扣1分;未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的,扣2分。
局法制处(牵头) 局基层处 局律管处 局公管处
5.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3分)
没有开展培训的扣1分,执法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发现1例扣1分;为不具备执法条件的人员申领执法证的,每1人次扣1分。
局法制处
6.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3分)
未开展评议考核的,扣3分。
局法制处(牵头) 局政治部 局监察室 局监狱管理处 局劳教管理处 局基层处 局社区矫正处 局律管处 局司法鉴定处 局公管处
7.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2分)
未开展案卷评查的,扣2分;未通报结果并督促整改的,扣1分。
局法制处(牵头) 局政治部 局监察室 局监狱管理处 局劳教管理处 局基层处 局社区矫正处 局律管处 局司法鉴定处 局公管处
8.按照要求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2分)
未按照要求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的,扣2分。
局法制处 局基层处 局律管处 局公管处
六、行政争议
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10分
1.行政复议渠道畅通。(2分)
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受理率90%以下的,扣2分;未达到100%的,扣1分。
局法制处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明确复议工作机构,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符合法定要求。(1分)
未明确复议工作机构的,扣1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扣1分。
局法制处
3.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较高。(2分)
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维持率80%以下的,扣2分;90%以下的,扣1分。
局法制处
4.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按规定进行报备。(1分)
报备率在90%以下的,扣1分。
局法制处
5.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1分)
没有建立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扣1分;没有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的,扣1分。
局法制处
局办公室
6.行政首长按照规定出庭应诉。(1分)
未按照规定出庭应诉的,发现一例扣1分。
局法制处
局办公室
7.积极化解行政争议。(2分)
行政争议化解不及时、矛盾反映突出的,发现一例扣2分。
局法制处 局办公室 局监察室 局基层处 局社区矫正处 局司法考试处 局律管处 局司法鉴定处 局公管处
七、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健全
10分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4分)
未按规定期限、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每件扣2分。
局基层处 局司法考试处 局社区矫正处 局律管处 局司法鉴定处 局公管处 局法制处 局监察室
2.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2分)
不履行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每件扣1分;对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的,每件扣1分。
市义城监狱、市劳教所 市法律援助中心 局法制处 局办公室 局监狱管理处 局劳教管理处 局基层处 局司法考试处 局社区矫正处 局律管处 局司法鉴定处 局公管处
3.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2分)
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的,扣2分;群众投诉处理率未达到100%的,扣2分。
局基层处 局司法考试处 局社区矫正处 局律管处 局司法鉴定处 局公管处 局法制处 局办公室 局监察室
4.行政问责制度执行有效。(2分)
未建立行政问责工作制度的,扣2分;应当问责没有问责的,发现一例,扣2分。
局法制处
局监察室
八、政务公开全面
10分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2分。
局监察室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5分)
未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扣2分;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具备其他信息公开载体的,扣3分。
局监察室
局办公室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3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少一项扣1分;没有开展相关工作的,少一项扣1分。
局监察室
局办公室
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
政的意识和能力较强
10分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抓好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的落实。(5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少一项扣1分;未按规定执行的,扣2分。
局政治部
局法制处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较强。(5分)
随机抽取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测试,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打分。
局机关各处室
十、加分事项10分
1.在国家、全省、全市具有示范意义的依法行政工作创新(被国家机关确认为依法行政示范、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肯定或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性的会议上进行介绍的,每项加10分;被省级机关确认为依法行政示范、获国家有关部委主要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或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性的会议上进行介绍的,每项加5分;被市级机关确认为依法行政示范、获省直有关厅局主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或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性的会议上进行介绍的,每项加3分);同时具备各项条件的,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局机关各处室
2.2012、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成绩在本级政府所属范围内同一级别单位排名前三名的,加5分。
局法制处
注:各项考评内容所涉及文件资料是2012、2013年度的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