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商务局 【发文字号】 合商法[2013]182号
【发布日期】 2013.06.10 【实施日期】 2013.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召开第二届合肥市国际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
(合商法〔2013〕182号)
合肥市国际商会:
你会报来《关于召开第二届合肥市国际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为推进我市与国际经贸交流,境外参展,国际贸易纠纷仲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工作的开展,以适应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经研究同意召开第二届合肥市国际商会会员代表大会,请你会按照社会团体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筹备工作,报民政部门审批。
此复。
合肥市商务局
201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