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体育局,共青团安徽省委
发文日期2013年11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教秘〔2013〕393号
施行日期2013年11月05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体育局、共青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健康发展,同时选拔优秀田径项目选手参加2014年8月在上海举办的全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青团安徽省委决定在2014年4月举办安徽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体育局、共青团认真做好组队工作,及时报名参赛。
附件:1.安徽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 安徽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体育局
共青团安徽省委
2013年11月5日
附件1
安徽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体育局 共青团安徽省委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时间地点
2014年4月份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单位
各市、省直管县
五、竞赛项目
1.男子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0.991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
2.女子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
六、报名规定
1.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运动员25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5人)。
2.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七、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具有正式学籍的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不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不得跨市组队。
2.经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3.经常参加体育训练,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4.年龄为1995年9月1日(含9月1日出生)以后出生者。
5.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并在报到资审时能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6.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7.从2011年7月22日包头中运会起,凡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全国青年田径锦标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学生运动会比赛。
八、资格审查
1.为端正赛风,体现学生运动会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须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按照本规程规定,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2.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设“资格、纪律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参赛运动员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纪律监督领导小组”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3.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或裁判的判决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分别向大会“资格、纪律监督领导小组”、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报告》,并交纳申诉费500元,方予受理。如胜诉,其所交纳的申诉费如数退还。
4.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同时在其所属代表队总分中按照冒名顶替运动员人数每人扣除5分,并通报全省。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
3.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队)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名次。
2.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接力项目加倍)计分,打破我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最高记录者另加9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记录者,只记一次加分。
3.按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和破记录加分总和,分别录取男子总分、女子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4.对获得各项总分前8名的运动队,分别颁发奖杯;对获得各项前3名的运动员发给奖牌,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运动员,以及优秀裁判员的评选办法另发。
十二、报名办法及日期
报名不接收纸质报名表。各单位报名时,请提交如下材料:
①加盖教育局印章的PDF格式报名表(如无扫描仪,也可用数码相机拍摄成jpg格式)。
②运动员身份证PDF格式(如无扫描仪,也可用数码相机拍摄成jpg格式)
③Word版报名表。
④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需注明职务、姓名)。
请在2014年3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信箱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如需咨询,请致电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丁仁能,电话:0551-62831843、62825293。邮箱:992470292@qq.com。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完整者,视为放弃参加比赛。
十三、技术代表、仲裁、裁判人员的选派
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裁判人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四、其它规定
(一)抵押保证金
1.各参赛队需交纳“抵押保证金”1000元。
2.各参赛队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用于该队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纪违规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3.赛会期间未发生本款“2”所列情况,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二)办理保险规定
参加本届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由参赛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大会提交本代表队领队、运动员、教练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原件。含有多险种的保险合同,学校必须在保险合同原件上注明含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加盖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专用章。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代表队,不许参加比赛。
(三)各队于正式比赛前2天报到(具体日期另行通知)。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学校出具的、运动员适合参加所报项目比赛的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各单位自备2米×3米队旗1面,颜色不限。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
附件2
安徽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籍号码 | 个人项目一 | 个人项目二 | 4×100米 | 4×4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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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手机号码:
教练员1: 手机号码:
教练员2: 手机号码:
教练员3: 手机号码:
教练员4: 手机号码: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备注:请在领队或教练员中确定1人担任联系人。联系人在报名及比赛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