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服函[2013]48号
【发布日期】 2013.06.04 【实施日期】 2013.06.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监督检查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徽园音乐嘉年华活动期间临时门票价格的批复
(合价服函〔2013〕48号)
安徽徽园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嘉年华活动期间徽园门票价格调整的请示》收悉。为营造合肥市良好文化氛围,丰富广大市民的旅游文化生活,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同意,你公司在徽园内举办“合肥爱尚音乐嘉年华”活动。鉴于活动投资较大,为合理补偿成本,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10】57号)文件精神,同意徽园在活动期间实行临时门票价格。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3年6月11日。
二、临时门票价格:60元/人·次。活动结束后,门票价格恢复原价20元/人·次。
三、特殊群体实行优惠: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60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生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和低保户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
四、活动期间,要将临时门票价格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