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秘[2013]93号
【发布日期】 2013.06.04 【实施日期】 2013.06.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信访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实行信访工作“一岗双责”的意见
(合政秘〔2013〕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中央、省有关信访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政府负责同志实行信访工作“一岗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实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十分必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体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准确把握信访工作“一岗双责”的基本要求
市政府负责同志实行信访工作“一岗双责”,是指市政府负责同志除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外,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
1、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府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政府信访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部署信访工作,亲自推动解决重要信访事项,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领导机制。
2、市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同志是信访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使信访工作更好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适应。
3、市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既要解决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已出现的信访问题,又要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源头。当信访问题涉及两个及以上分管领导时,由负责主要方面的领导牵头处理,其他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全面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的主要内容
1、坚持阅批群众来信。市政府负责同志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数量应不少于群众来信总数的40%;对重要来信要及时研究处理,推动问题解决;对上级机关交办(转送)的信访件,要牵头负责,明确专人办理,限期报结。
2、带头开展接访下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必须长期坚持、务求实效。市政府负责同志每年至少接待群众来访6次、带案下访4次。坚持完善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四访一包”制度,重点解决一般干部、单个部门解决不了的疑难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以及苗头性、群体性信访事项。加大领导包案化解力度,推动解决难案、老案,最大限度地减少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发生。
3、主动调处突出信访问题。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关系民生的政策性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升级激化的热点性问题,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解决问题有争议、信访程序难终结的复杂性问题,市政府负责同志要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协调处理。重大问题要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化解方案并提交市政府集体研究,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市范围内。
4、迅速处置突发信访事项。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重大越级集体上访及其他重大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主动了解掌握情况,积极做好疏导教育、现场处置和劝返接回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
5、落实首办责任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对群众初信初访,谁阅批、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深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主动督查督办,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的责任,力争把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提高到25%以上。
6、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化解难度大的疑难信访积案,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包案;对其他重要信访积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其他负责同志分工包案。对进京非正常上访积案逐案建立包保工作小组,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2次的,由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3次以上的,由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
7、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重大决策要充分了解民情、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重大决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应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改革方案出台、重大决策拍板、重点项目实施的刚性前置程序,对大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项要暂缓实施或不实施。
8、建立健全信访督查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确保有效解决信访问题。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把信访工作与分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布置、一同督查、一同落实。充分发挥市政府督查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坚持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面上督查和专项督查、联合督查和个案督查相结合,不断加大信访督查力度,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