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合地税函[2013]107号
【发布日期】 2013.05.31 【实施日期】 2013.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地税函〔2013〕107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5月31日
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工作主题,以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质量,为打造“大湖名城”、建设幸福美好新合肥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一、坚持公开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着力突出税收政策的公开,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政策、运用政策。重点宣传支持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税收政策效应,助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三)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监督程序,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管理。
二、深化公开内涵,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积极推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加快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做到权力底数明确清晰、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确保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
(五)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涉税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并严格执行审批项目设定和实施制度。能够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的涉税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并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质效,凡属本部门办理的事项,原则上立即办理(需现场调查、前置审批、报请省地税局或市政府审批等特殊事项除外),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六)大力推进涉税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执行评估和异议处理机制,确保制定的各项涉税政策程序合法、内容准确、操作易行。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强化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与监督。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和裁量基准,健全减免税等事项审批制衡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具体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的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
三、丰富公开载体,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质效
(八)切实重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新闻媒体等公开载体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涉税信息公开事项,加强政务信息宣传工作。
(九)继续推进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包括政务中心办税窗口,下同)建设,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中的主阵地作用。按照便于纳税人知情、方便纳税人办税、有利纳税人监督的要求,推进办税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规范、办税纪律、监督渠道等。实施统一的办税服务厅操作标准,规范办税服务厅工作流程。
(十)着力完善12366税收热线服务功能,及时做好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涉税事项办理,不断优化“听得见”的纳税服务。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热线咨询回复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强化热线咨询情况的统计分析功能,为准确掌握纳税人办税需求提供可靠数据基础。健全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收集报送制度,及时发布热点税收政策咨询解答。
(十一)进一步加强合肥地税网站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涉税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突出地税网站的交流互动功能,充分利用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平台,加快建设网上电子税务局。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探索网上情景式办税,努力实现实体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办税服务厅的无缝对接,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十二)利用合肥地税内网、公开栏、通报等形式,推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把干部工作、基建工程、考核奖惩、领导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等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及时公开。
(十三)落实领导联系制度,深入推进“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和机关干部办税服务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完善公开制度,夯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基础
(十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切实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度。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制度研究,推进并规范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
(十五)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数据统计研究工作,通过对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着力规范政务公开数据报表编制格式,及时上报各类数据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十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培训制度,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队伍。
(十七)高度重视并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的方式方法,强化督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局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