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安徽省黄金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2年04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自然资矿权〔2022〕1号
施行日期2022年04月28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能源、黄金行业主管部门:
现将《安徽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4月28日
安徽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建立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省黄金管理局参加,统筹做好专项整治行动。
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同志兼任,有关厅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市、县两级要比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专班,明确1名政府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于5月10日前将方案及联席会议制度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 工作目标、任务
对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安徽省金矿矿山清单,按照“摸清底数、压实责任、严厉打击、标本兼治”的要求,查清我省金矿矿山废弃矿井情况,集中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行为,查处违法生产运输倒卖民用爆炸物品、氰化钠和“洗洞”造成的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惩治违法收购和销售金矿矿产品行为,明确金矿矿山废弃矿井封堵责任主体,封堵金矿矿山废弃矿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彻底斩断金矿“洗洞”黑色产业链,防止“洗洞”盗采金矿行为发生。
三、 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4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2022年4月—7月)。各地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我省金矿矿山清单基础上,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并建立金矿排查台账。未列入清单的市也须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以下情况:
1.排查金矿废弃矿井情况,包括政策性关闭金矿、各类保护地内退出金矿、正常关闭金矿的废弃矿(山)井数量、封堵的情况、封堵责任主体,以及金矿盗采点的位置、封堵的情况、封堵责任主体、是否存在“洗洞”盗采行为等,建立金矿废弃矿井台账。
2.排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倒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非法采选金矿用电行为等情况,建立违法台账。
3.排查金矿“洗洞”造成的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环境污染台账。
4.排查并建立金矿及其尾矿库安全隐患台账。
全面排查工作由市级统筹,县级组建联合队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排查情况对口上报上一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上一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对下一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指导、督导、检查。各市摸排及整治情况台账于5月31日前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核查检查,于7月31日前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2022年8月—10月)。针对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对正常关闭金矿的废弃矿井,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矿业权人予以封堵修复;对政策性关闭、各类保护地内退出金矿的废弃矿井,由关闭、退出时确定的治理责任主体予以封堵修复,未明确治理责任主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明确后,由治理责任主体予以封堵修复;对盗采点,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现一处封堵一处。对因“洗洞”造成的环境污染,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市级人民政府要依法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各市集中整治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省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于10月31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督查检查(2022年11月—12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市围绕重点任务和重点区域开展互查抽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或曾发生盗采事故的、环境和安全问题突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再督导、再检查。对暂时不能整治到位的,各市要挂账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盯住不放,直至整治到位,相关情况及时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2023年1月—3月)。各地要建立健全完善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闭环管理、矿山关闭管理以及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防止“洗洞”盗采金矿行为反弹。各市、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于2023年1月31日前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 有关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难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要结合各自的年度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定期会商、协同配合、统一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快速反应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线索反映问题,每两个月开展1次联合执法,每月跟踪督办,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二)严格监督执法。各地要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倒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行为、用电行为、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收购和销售金矿矿产品行为,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严重、环境和安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金矿集中采选区的违法违规案件,要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新闻媒体公开,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扎实实取得实效。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对市县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市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三)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防范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及内外勾结、行贿受贿、充当“保护伞”等有关人员,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四)强化舆论监督。各地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对“洗洞”盗采金矿危害性的认识;公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积极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附件:1.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2.安徽省金矿矿山清单(自然资源部下发)
3.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摸排及整治情况总台账(样表)
4.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1
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扎实高效开展我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经省政府同意,建立安徽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查清我省金矿矿山废弃矿井情况,集中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行为,查处违法生产运输倒卖民用爆炸物品、氰化钠和“洗洞”造成的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惩治违法收购和销售金矿矿产品行为,明确金矿矿山废弃矿井封堵修复责任主体,封堵金矿矿山废弃矿井并实施生态修复,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彻底斩断金矿“洗洞”黑色产业链,防止“洗洞”盗采金矿行为。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省黄金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自然资源厅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督促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摸清金矿废弃矿井情况、制定修复方案治理金矿废弃矿井,依法查处违法开采金矿行为。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二)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指导督促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废弃金矿“洗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问题,加强对废弃金矿“洗洞”问题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导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
(三)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严格审查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件和氰化钠购买、运输许可证件,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等犯罪行为。
(四)省应急厅。负责指导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对氰化钠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排查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指导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金矿及其尾矿库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治理工作。
(五)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矿产资源法》对违法收购和销售金矿矿产品行为进行查处。
(六)省能源局。负责指导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组织供电企业对矿山非法采选用电行为进行查处。
(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开展金矿及其尾矿库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治理工作。
(八)省黄金管理局。负责指导市、县(市、区)黄金行业管理部门开展金矿“洗洞”盗采排查,指导黄金矿山企业依法办矿。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研究具体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有关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执行,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络员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重大问题线索及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建立健全完善民用爆炸物品和氰化钠闭环管理、矿山关闭管理以及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防止“洗洞”盗采金矿行为反弹;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彻底斩断金矿“洗洞”黑色产业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 人:周喜安 副省长
副召集人:罗光勇 省政府副秘书长
胡春武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成 员:孙林华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罗 宏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刘海石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 军 省应急厅副厅长
闵义山 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鲍来祥 省能源局副局长
张永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一级巡视员
卓晓静 省黄金管理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孙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省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联络员: 傅 勤 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处长
田 春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 庆 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夏小牛 省应急厅安全监管一处副处长
顾勇平 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四级调研员
郭之维 省能源局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副主任
许跃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处长
傅世昶 省黄金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附件2
安徽省金矿矿山清单(自然资源部下发)
一、有效期内的金矿矿山清单 | ||||||||
序号 | 矿山名称 | 开采主矿种 | 矿业权人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地理位置 | 备注 |
1 | 芜湖市南陵县三里矿区吕山金矿 | 金矿 | 安徽佰金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09124110052382 | 2017/9/28 | 2027/9/28 |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三里镇吕山村 | |
2 | 五河县长淮金矿 | 金矿 | 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09024210006651 | 2022/2/26 | 2024/2/26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中心村 | |
3 | 安徽省五河县西坂矿区井头矿段金矿 | 金矿 | 蚌埠市安大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10124210093972 | 2021/12/22 | 2023/12/22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朱顶镇梁巷村 | |
4 | 五河县朱顶西板金矿南矿段 | 金矿 | 五河县桥南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C3400002010054110066543 | 2019/5/28 | 2022/5/28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朱顶乡西坂村南侧 | |
5 | 铜陵冠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棋子冲金矿 | 金矿 | 铜陵冠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C3400002010064210068989 | 2021/8/19 | 2023/8/19 |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金塔村 | |
6 | 安徽朝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朝山金矿 | 金矿 | 安徽朝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C3400002009114110047479 | 2020/11/27 | 2023/11/27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西湖镇朝山村 | |
7 | 铜陵华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金矿 | 铜陵华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C3400002010124220099672 | 2021/7/12 | 2031/7/12 |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私营工业园 | |
8 | 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 | 金矿 | 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10124210113032 | 2018/10/28 | 2028/10/28 | 铜陵市郊区大院村 | |
9 | 休宁县天井山金矿 | 金矿 | 安徽佳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C3400002010124110099998 | 2020/10/23 | 2022/10/23 | 黄山市休宁县山斗乡山斗村 | |
10 | 全椒县三合金矿 | 金矿 | 安徽金珅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10114110092834 | 2020/11/17 | 2022/11/17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马厂镇铜井村 | |
11 | 安徽省凤阳县毛山金矿 | 金矿 | 安徽凤阳毛山硫金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11114230125890 | 2020/11/24 | 2023/11/24 | 安徽省凤阳县大溪河镇 | |
12 | 明光国龙矿业有限公司明光市上成金矿 | 金矿 | 明光国龙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09114110062781 | 2021/11/27 | 2023/11/27 | 安徽省明光市管店镇罗岭村 | |
13 | 池州市鑫诚矿业有限公司抛刀岭金矿 | 金矿 | 池州市鑫诚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11034110118737 | 2015/5/24 | 2025/5/24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 | |
14 | 青阳县盛公山金多金属矿 | 金矿 | 青阳县盛公山金多金属矿发展有限公司 | C3400002010054110065340 | 2020/8/20 | 2022/8/20 |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新河镇洪山村 | |
二、过期未注销的金矿矿山清单 | ||||||||
序号 | 矿山名称 | 开采主矿种 | 矿业权人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地理位置 | 备注 |
1 | 五河县硖山~蒙蒙山金矿 | 金矿 | 五河县招金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10124110100840 | 2016/12/31 | 2019/12/31 | 安徽五河县小溪镇 | |
2 | 五河县硖石山金矿 | 金矿 | 五河县裕峰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11024110106609 | 2020/2/22 | 2022/2/22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小溪镇大巩山 | |
3 | 五河县朱顶西坂金矿 | 金矿 | 五河县鑫源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C3400002009064110025164 | 2018/6/25 | 2021/6/25 | 五河县朱顶镇梁巷村 | |
4 | 安庆市宜秀区白岭金矿 | 金矿 | 安庆市金丰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11024120107388 | 2013/8/22 | 2014/8/22 | 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新新村 | |
5 | 休宁县白石坑金矿 | 金矿 | 安徽省休宁县福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C3400002009124120055592 | 2016/3/31 | 2019/3/31 |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五城镇小贺村 | |
6 | 霍山县戴家河金矿 | 金矿 | 霍山县戴家河金矿开发有限公司 | C3400002013124110132624 | 2013/12/10 | 2016/12/10 | 霍山县单龙寺乡扫帚河村戴家河组 | |
7 | 池州市贵池区云山金矿 | 金矿 | 池州盛兴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09064120025162 | 2015/12/31 | 2017/12/31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低岭村 | |
8 | 池州市贵池区童溪金矿 | 金矿 | 池州市盛坤宝利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09074120042694 | 2018/12/31 | 2021/12/31 | 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罗城村 | |
9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小河王金多金属矿 | 金矿 | 安徽池州市瑞晟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10124210094550 | 2016/11/19 | 2019/11/19 | 贵池区牛头山镇 | |
10 | 东至县黄柏金矿 | 金矿 | 东至县黄柏金矿 | C3400002010064120068544 | 2014/1/30 | 2016/1/30 | 东至县官港镇黄柏村 | |
11 | 泾县乌溪金矿 | 金矿 | 泾县鑫洲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 C3400002009114110049341 | 2014/11/20 | 2017/11/20 | 泾县榔桥镇乌溪村 | |
三、已注销关闭的金矿矿山清单 | ||||||||
序号 | 矿山名称 | 开采主矿种 | 矿业权人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地理位置 | 批准注销日期 |
1 | 芜湖县垒木山矿产开发公司 | 金矿 | 芜湖县垒木山矿产开发公司 | 3400000330080 | 2003/8/1 | 2006/8/1 | 芜湖市芜湖县白马山乡 | 2008/3/24 |
2 | 安徽省铜陵市五松金矿 | 金矿 | 安徽省铜陵市五松金矿 | 3400000730220 | 2007/11/21 | 2008/11/21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 | 2016/1/11 |
3 | 铜陵市戴家冲金矿 | 金矿 | 铜陵市戴家冲金矿 | 3400000120015 | 2001/1/1 | 2006/1/1 | 铜陵市南郊白鹤村 | 2016/1/11 |
4 | 安徽省铜陵县董店金矿 | 金矿 | 铜陵县童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C3400002009014220003243 | 2014/6/16 | 2017/6/16 | 铜陵县天门镇 | 2020/8/10 |
5 | 铜陵县南洪小团山铁金矿 | 金矿 | 铜陵县南洪小团山铁金矿 | 3400000530236 | 2005/9/28 | 2008/9/28 | 安徽省铜陵县朱村镇 | 2016/1/11 |
6 | 铜陵县黄狮涝金矿 | 金矿 | 铜陵铜冠黄狮涝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C3400002010114120109705 | 2014/11/17 | 2016/11/17 | 铜陵县 | 2018/6/7 |
7 | 铜陵市狮子山区包村金矿 | 金矿 | 铜陵市狮子山区包村金矿 | C3400002010064220068546 | 2014/6/25 | 2017/6/25 | 铜陵市狮子山区 | 2018/5/25 |
8 | 宿松县界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金矿 | 宿松县界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00230276 | 2002/6/1 | 2005/6/1 | 宿松县二郎镇界岭 | 2008/3/24 |
9 | 凤阳县毛山金矿 | 金矿 | 凤阳县毛山金矿 | 3400000140025 | 2001/2/1 | 2004/2/1 | 安徽省凤阳县 | 2008/3/24 |
10 | 霍山县霍山金矿东溪南关岭金矿 | 金矿 | 霍山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C3400002009074120030325 | 2015/3/26 | 2017/3/26 | 霍山县东西溪乡童家河村 | 2020/12/10 |
11 | 池州市梅山金矿 | 金矿 | 池州市梅山金矿有限公司 | C3400002011024120106623 | 2014/3/31 | 2016/3/31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梅山村 | 2018/6/7 |
12 |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金矿 | 金矿 | 池州市新丰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10024110055949 | 2012/12/31 | 2014/12/31 | 贵池区唐田镇沙山村 | 2018/5/25 |
13 | 安徽池州鑫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方坑坞金矿 | 金矿 | 安徽池州鑫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00630213 | 2006/10/27 | 2007/10/27 | 安徽省池州市 | 2016/1/11 |
14 | 池州市青阳县尹家榨金矿 | 金矿 | 青阳县京诚诚矿业有限公司 | C3400002009114110047341 | 2014/12/7 | 2017/12/7 |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新河镇新建村 | 2020/12/10 |
15 | 青阳县新河镇童埠金矿 | 金矿 | 安徽省青阳县福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3400000420149 | 2004/8/11 | 2007/8/11 | 青阳县新河镇 | 2016/1/11 |
16 | 安徽省泾县天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金矿 | 安徽省泾县天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00520148 | 2005/6/17 | 2007/11/17 | 安徽省泾县云岭乡 | 2016/1/11 |
17 | 安徽省泾县黄金综合实验厂巧峰矿区 | 金矿 | 安徽省泾县黄金综合实验厂 | 3400000140079 | 2001/9/1 | 2004/9/1 | 安徽省泾县晏公镇 | 2008/3/24 |
18 | 泾县黄金堆浸试验厂南大山金矿 | 金矿 | 泾县黄金堆浸试验厂 | 3400000140078 | 2001/9/1 | 2004/9/1 | 安徽省泾县 | 2008/3/24 |
19 | 池州市皖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向阳金矿 | 金矿 | 池州市皖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3400000530087 | 2005/4/1 | 2006/10/1 | 青阳县 | 2006/10/16 |
附件3
XX市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摸排及整改情况总台账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时间: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序号 | 所属金矿矿山名称 | 采矿权许可证号 | 有效期(年/月/日) | 所在县级行政区 | 坐标 | 矿硐生产状态 | 封堵完成情况 | 计划封堵完成时间 | 封堵责任主体 | 是否涉及政策性关闭 | 摸排发现问题 | 整治进展情况 | 备注 | ||
起 | 止 | 经度 | 纬度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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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金矿废弃矿硐包括平硐、竖井、斜井、矿坑或其他类型;排查点包括在产矿硐和废弃矿硐;多个排查点可对应同一采矿权;
2.若排查点无所属金矿矿山,则第2、3列应填“无”,第4、11列应填“-”;
3.若所属金矿采矿权已注销或已自行废止,第4列则应填“已注销”或“已自行废止”;
4.坐标为矿硐井口位置的经纬度坐标值,如:110°20′15.13″,34°25′14.26″;
5.第7列选填“在产”和“废弃”,若选填“在产”,则第8、9、10、11栏均应填“-”;
6.第8列选填“专项前已封堵”“本次专项封堵”“正在进行封堵”或“暂未进行封堵”;若第8列选填“专项前已封堵”或 “本次专项封堵”的,则9列填“-”;
7.第9列格式如2022年9月;
8.第10列应填企业名称或县级人民政府;
9.第11列栏选填“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涉及其他政策性关闭”或“否”;
10.第12列、13列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成员单位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治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