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公安厅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1年08月28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化简政放权方面:
1. 取消护照加注费用,压缩安徽自贸区内外国人办理签证证件审批时限。
2. 实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换发补发便利措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期间,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已经过期的,遗失、损毁或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可就近向全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3. 推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审核告知承诺制。
等高对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方面:
4. 实现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沪苏浙皖籍群众在长三角区域内办理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户政窗口办理。
5. 推行长三角驾驶证、行驶证电子证照共享互认,群众通过“皖事通”“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即可申领应用。
6. 推进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实现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群众在我省1400多个居民身份证办理点均可无差别办理此项业务,年底前实现在长三角地区“跨省通办”。
深化“一网通办”方面:
7. 居民身份证、临时证“网上办、零跑腿”。十八周岁以上、两年内再次办理居民身份证且已采集过指纹信息的安徽籍群众,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网上办理身份证。
8. 试点推进公安证件照“一照通用”。在亳州、铜陵试点应用公安“统一照片库”,群众在办理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需采集持证人头像照片的证件业务时,可以选择调用“统一照片库”中的照片,也可重新照相。
9. 试点打造“网上车管所”。在合肥、阜阳、六安、马鞍山等地试点打造“网上车管所”。
10. 试点推行“禁区通行证”信息化核验。在合肥、宿州、淮北、亳州、蚌埠、芜湖、安庆等地试点推行货车“禁区通行证”信息化核验,群众网上申请,系统自动生成通行证或通行码,实现非现场交通管理核验,为货车车主提供“无接触式”高效便捷通行服务。
11. 实施“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申办。长三角地区皖籍群众本人可通过“皖事通”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可在线查询、下载、打印,也可邮寄、窗口领取。
12. 推进“银行卡、手机卡”解冻、解封申诉网上受理服务。
持续优化服务方面:
13. 试点推行涉企事项“一站式办理”。
14. 试点推进公安综合窗口“一窗通办”。
15. 试点升级公安7×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
16. 优化老年人管理服务。
17. 全面落实公安交管改革21项新措施。
18. 为企业办理批量交管业务提供预约及上门交通安全宣传服务。
19. 优化拓展“一企一警”对接联系服务机制。
20. 设立寻亲免费采血点,帮助更多家庭实现“团圆”。
创造更加良好的治安环境方面:
21. 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
22. 开展“守护平安—2021秋季攻势”,严打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突出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