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6年07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食安委办〔2016〕34号
施行日期2016年07月19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市食安办、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德及宿松县食安办、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期,我省淮河以南地区普降暴雨,部分地区灾情十分严重,砸死、淹死、病死等死亡及死因不明畜禽(以下简称死亡畜禽)数量显著增多,食品安全监管形势愈加严峻。为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做好汛期死亡畜禽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日,李克强总理视察安徽防汛抗洪工作时,对灾区人民的食品安全十分牵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加强汛期死亡畜禽监管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
二、 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死亡畜禽可能流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情况,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行动、开展全面排查。生产加工环节要对辖区内肉制品等生产企业重点核查肉制品原料索证索票及检验检疫证明、进销货台账及出厂检验记录等资料,特别对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肉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批批索取检验检疫合格检测报告、是否存在使用死亡畜禽肉或回收下脚料、变质肉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行为进行排查。流通环节要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中畜禽肉经营户进行巡查、走访,查看畜禽肉经营户的进货来源,并检查现场售卖的猪肉“两证两章”是否齐全。消费环节要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购入的畜禽肉及制品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死亡畜禽肉及制品。
三、 严打违法犯罪。各级食安办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完善信息通报、执法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死亡禽畜肉及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对死亡畜禽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肉及肉制品生产、消费等食品安全常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畜禽制品。要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生产经营死亡畜禽肉及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