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13.05.23
【实施日期】 2013.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组建合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更好开展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我市律师在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式
主要包括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宣传、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案件、担任社会调查员、向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协调解决有关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事件、进行相关的理论研究、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等。
二、报名条件
凡在合肥市执业的全体律师及实习律师,执业期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具有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热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爱心、责任心以及无私奉献精神的,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截止至2013年5月30日。
四、报名方式
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并通过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谢亚莉 联系电话:65529021
附件:合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报名统计表
2013年5月23日
附件:合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报名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执业类别 执业机构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QQ号码 备注
备注:出生日期请以“1970-01-01”格式填写;“执业类别”指“专职”、“兼职”,实习律师请填写“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