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13]90号
【发布日期】 2013.05.13 【实施日期】 2013.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管理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美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指导组工作的通知
(合农〔2013〕90号)
各县(市)农业委员会:
根据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合肥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组的通知》(合美好组〔2012〕5号)精神,市成立了由我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产业发展指导组,由我委何杰主任任组长、张厚伦副主任任副组长,种植业局具体承办产业发展指导组的各项工作。为切实加强美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指导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工作联络制度。为便于工作联络,请各县(市)尽快将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产业发展指导组组长、副组长以及日常工作承办科室、联络员名单于5月15日前报我委。
二、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根据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肥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合肥市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考核验收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合美好组〔2013〕6号)要求,请各县(市)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产业发展指导组抓紧与当地美好办搞好工作对接,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年度产业发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切实抓好近期各项工作。为推动首批美好乡村中心村产业发展,市农委将组织开展美好乡村中心村农业产业发展村企对接“四个一百”活动,力争全年参加村接对接活动的美好乡村中心村超过100个、企业(合作社)超过100家、农业产业项目超过100个、农业技术人员超过100名(具体方案另行制订)。请各县(市)抓紧时间摸排一批项目(原则上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中心村必须有1个以上农业产业项目),并为每个中心村落实具体的农业技术指导人员,于5月17日前报至我委。
联系人:叶群慧,电话:63538468,邮箱:ahhfny@126.com。
2013年5月13日